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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雄论书法的美学原则——自然

陈志雄论书法的美学原则——自然

时间: 2010-07-01 15:20:41 | 来源: 艺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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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过庭 书谱

 

陈志雄/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主席

一.什么是“自然”

万物由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尽繁衍而来,呈现出立体的椎形状态,“一”称为元气,元气化为天和地,元气是天地运转的磁场,统一着天和地两大对立体系。天,作为相对的独立体,再生两个以上的对立面,如夏热与冬寒,可以视为横轴系统,夏有阴晴,冬有阴晴,可以视为竖轴系统,即阴阳分解下去时,阴中有阴阳,阳中有阴阳,作为相对的独立体,也和天一样派生出无穷无尽的对立系统统一关系。

天地万物在某个范畴中都由对立的两个面构成,如白天与黑夜、花开与花落、正义与邪恶,内在和外在等等,如果没有对立,没有差异,就没有碰撞,没有运动,没有生命和力量。它们构成了生命、存在的的各种范畴,以自己的运动规律自然存在,在总体上形成了宇宙运动自然调畅的统一体。对立和统一的关系是辨证的,即是自然的,“辨证”是今天的述语;“自然”是古代的述语。研究哲学的人说“客观辨证法则”即是“天地自然规律”。

“自然”指内在运动的规律;书法家把握万物运动的生命特征,在技法上转化为提按、开合等法则,让各种对立元素协调在作品的统一体。中国画家描绘山川是表现它的灵秀之气,画一朵花,是捕捉花儿迎风起舞姿态与画家心内认识运动生命的共鸣点进行创作。“自然界”指外在静止的形态。以自然界为师,即以事物静止的形态为师,作用只能对绘画中的写生一门而言。“师法自然”是对事物运动规律的把握领会,转化到创作中,成为艺术的准绳。即古人说的“师造化”,绘画的目的如此,书法的目的也如此,这是“道”的哲学,即中国人认识世界的方式,一些画家在这个认识出了问题,以为“师法自然”就是写生,拼命写生,于是失去了中国绘画对天地运动规律的哲学把握的内涵和本义。两者一字之差,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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