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北京市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新方案,2010年北京市高考新方案,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分别以等级和统一格式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职招生变化较大,将采用“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为主要的招生方式。
高职招生采取“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加会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以及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作为高校的录取依据,被普遍认为是北京高考改革方案的两大“亮点”。但客观上说,在当前的录取制度安排下,上述“亮点”极有可能只是泡沫。
拿高职“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加会考成绩”的模式来说,虽然高职院校可从会考的8门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并提出成绩等级要求,提前向考生公布,但从操作层面看,高职院校能提出的会考等级要求,大多为合格(对应合格的等级可能为C)而已,因为如果高职院校提出的会考等级过高,将直接影响其生源。而只要会考成绩达到合格的要求,在录取阶段,会考成绩将不参与录取分数排序,也就不会影响录取结果,换言之,会考成绩基本上在高职录取中不发挥任何作用。
同样难以发挥作用的是综合素质评价。一方面,中学为不影响自己学生的前途,不可能给成绩优秀的同学综合素质低的评价,另一方面,按照高考录取规则,学生的档案是要按照分数高低依次投档的,综合素质如果不折合为具体的分数与高考分数相加,根本就不可能被高校考虑,而如果综合素质评价要折合为具体分数与高考分数相加,那必然演绎为新一轮的高考公平争议问题。前不久山东两所学校仅在120%投档权之内,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也饱受质疑,担心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权势与人情交易,舆论纷纷要求高校按照高考原始分录取学生。
从已经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地区的高考实践看,这些地区无不号称实行打破一考定终身的“新高考”,“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会考)、综合素质评价”三位一体录取学生,但实际上,高考还是一考定终身,综合素质评价完全成为摆设。
真要让会考成绩(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纳入高考成为亮点,根本在于加大自主招生改革力度。以笔者之见,北京完全有条件放开高职自主招生,中学会考成绩则可作为自主招生高校的录取依据,自主招生高校可提出申请者的会考成绩要求,被高校自主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事实上,教育部门还可对目前的会考加以完善,在此基础上,推出真正意义的学业水平测试,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考生申请自主招生的笔试成绩,替代每所自主招生学校各自为阵举行的笔试考察,由此提高自主招生的公平性以及覆盖面。
在“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的制度框架下实行的所有高考“改革”,其实都难逃换汤不换药,无疾而终的结局。这样的改革,难以对基础教育产生有益的影响,“新课改”的成效也由此十分有限。对于我国教育部门来说,要拓宽改革思路,探索真正可以增加学生考试选择权、教育选择权,促使多次考试、多次录取招生考试录取格局最终形成的改革路径。(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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