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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12 09:22:52 | 文章来源: 广东海洋大学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决心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职高和社会青年)。

2、所有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生。

3、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的,考生必须持所在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生在高考报名艺术类型与报我校专业所属类型必须一致,不准跨类型考试。

4、华侨、港澳、台湾青年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二、专业考试报考方法

1、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须到考生户口所在省份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不得跨省报名(在生源所在省承认跨省考试成绩的前提下,北京考点接受有舞蹈编导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校本部考点接受有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考生报考证和身份证,填写我校考试报名表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手工报名省份还须附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4、考生须交纳报考费。

三、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通过考试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我校进行专业成绩划线,于2010年4月底给成绩合格者邮寄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可拔打0759-2396115电话查询成绩,或在网上查询成绩。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index.asp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收到专业合格证后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手续按各省(市)招生办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4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每学年开学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

六、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音乐学、表演、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分)×90%+文化权重分;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权重分+文化权重分。其中音乐学、表演专业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10%,美术类专业权重分=专业考试总分×(100÷专业总成绩[满分300分])×80%),美术类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20%)]。

2、符合条件者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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