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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15 13:26:25 | 文章来源: 367美术高考网

 

第二十五条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2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市场营销15000元/学年;英语、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16000元/学年;机械工程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8000元/学年;数字媒体艺术32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227811 61227578 咨询传真:010-61227318

办公地址:北京大兴区黄村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综合办公楼一层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区黄村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公室(收)

邮  编:102613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招生办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sjzsb@bupt.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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