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09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参加专业考试的类别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雕塑、绘画、动画,以及艺术设计(1)、(2)、(3)、(4)、(5)、(6)等美术类专业,参加美术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表演专业(影视戏剧、音乐剧表演方向),参加影视表演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表演专业(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参加服装表演(模特)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参加广播电视编导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参加播音主持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摄影专业,参加摄影类艺术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成绩的认定
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非美术类专业将面向全国所有省市组织校考。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为上海、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湖南。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上述省市考生,在参加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 认可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包括江苏、黑龙江、辽宁、四川、江西、山西、重庆、广东、贵州。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的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依据。 非美术类专业,均由我校组织面向全国的相应专业校考。报考上述专业的各省市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在有相应专业门类的省级统考的省,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
3、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
2009年我校各专业设考考点、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及设考专业、考试科目等信息如下,(具体以我校网站及当地考试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 招生人数 美术类
(1)-含绘画、雕塑、动画以及艺术设计[1]、[2]、[3]、[4]、[6]各方向:素描、色彩、创意基础 面向上海、山东、河南、安徽、浙江、福建、湖南七省市。其中,上海地区招生计划数约为200名。美术类
(2)-艺术设计[5]-运动时尚设计与管理[高尔夫]方向:
素描、色彩、体育素质测试(面试)面向上海、山东、河南、安徽、浙江、福建、湖南七省市,统一排序,总计招生30人。
摄影: 笔试:综合类考试、分镜头描写及绘图;面试:摄影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察 面向全国,统一排序,总计招生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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