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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艺术高考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29 14:41:40 | 文章来源: 中国艺术院校招生网

 

三、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毕业证书等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正式填报志愿时,填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

(二)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文理兼收;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毕业证书等

根据学习成绩和爱好,进校学习一年后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可以进入不同的方向学习。

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后,获取的毕业证书仅标注招生时的专业,不标注所学方向和课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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