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大学教育由理论转向实践后,职业教育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即在学术方面失去了对理想和价值的追求。这样的情况在全世界具有普遍性,也引起了众多思考。笔者的观点是,大学教育不仅要考虑社会的需求,同时也要合理、科学地引导社会需求。由此,从某个角度来看,大学教育跟社会需求之间存在差异或者说距离,这是有必要的,不应走向极端的职业教育。而且还应牢记大学本来的面貌和主旨,即照亮人类的人性之美,换句话说就是要把年轻人培养成一个人格健全的、合格的公民。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国逐渐建立起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30多年来,共培养了约7000万的大学生,大学本身的数量也有了巨大的增长。那么,如何来教育这样庞大数量的年轻人,尤其是如何认识大学教育和社会对人才需求之间的差异,就成为像笔者这样的大学工作者和管理者思考的重要的课题。
就个人感觉,在上个世纪90年代左右,中国的大学教育曾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折。之前,中国的大学教育是非常理想化、引导式的教育,不怎么考虑社会的需求;而之后,则逐渐向市场主导发生转变,各种专业的教育越来越强调其职业性和技术性。以清华大学法学院为例,上个世纪90年代前,法学院的教育理论很多、条文很多,但怎么运用法律的很少,有待于大学毕业以后,进入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司重新进行适应;而进入90年代以后,法学教育则开始强调其职业性、技巧性、技能性。
如今,经过了10多年的努力,中国大学的职业教育,可以说达到了非常成熟的阶段。不过,笔者确认为,这样职业化的大学教育逐渐显露出其走向另外一个极端的苗头,即只有职业没有理想;只谈技巧、技能,忘记了大学的本质――培养一个人格健全的、合格的公民。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大学培养出来的科学家、医生、律师等优秀人才,或许在专业技巧、学术领域上拥有卓越的才能,但是却可能在其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方面有所缺陷,这会给社会带来很多的麻烦。那么这样的大学教育究竟对人类来讲是福音还是噩耗,恐怕很难说。
实际上,这样的担忧,在全世界都具有普遍性。2007年,美国哈佛大学刘易斯教授曾在其撰写的《失去灵魂的卓越》中指出,美国各顶尖研究性大学正为追求卓越地位展开空前的竞争,就竞争的激烈程度和所取得的成就而言,哈佛大学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在争夺优质师资和生源的过程中,哈佛大学忘记了本科教育的根本目的――把年轻人培养成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成人!他就批判说,“为了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大学的满意程度,取悦学生的教育,使哈佛失去了它的灵魂、价值”。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大学不是为自己培养人才,而是为社会培养人才的,因此需要考虑社会的需求。但同时也应认识到,大学是社会的引导者,是社会灵魂的倡导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社会道德的倡导者。因此,大学的定位不应是跟在社会发展的后面,而是要走在前面来引导社会的发展,应成为整个社会灵魂的塑造者、社会道德的堡垒,一个坚强的守护者。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些差异,或者说距离是由必要的。这才是未来大学改革、发展的方向。正如刘易斯教授在其书中所言,大学的价值、大学存在的目标和宗旨,应是照亮人类的人性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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