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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培养美术学硕士研究生2009年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3-10 08:36:25 | 文章来源: 美术报

一、培养目标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3DE1A20060144N),中国美术学院中德项目部继续招收第四期(2009级)美术学硕士研究生。该项目是中国美术学院和著名的柏林艺术大学精诚合作的结果,也是国内美术教育界最高学历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机构。该项目以跨文化、跨学科的教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多元文化判断力和艺术创造力的高级复合人才。

二、报名条件

根据中国有关教育法规和柏林艺术大学制定的《入学规则》,报名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2) 身体健康(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3) 已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大学艺术类本科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4) 大学英语三级(或以上)考试合格者,或者具有初级德语学习经历者。

三、报名咨询

1)报名咨询:电话:0571-87164779;

E-Mail:caacdk@vip.163.com;

传真:0571-87164651

2)报名方式: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

www.caa.edu.cn。

四、入学考试

1) 考试方式:由柏林艺术大学出题进行命题创作,随后对考生进行面试;

2)考试时间:2009年4月 4 日 - 7 日。

五、录取、学费

1) 根据报考作品、命题创作和面试三项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名额为40名左右;

2)被录取的新生将于2009年9月入学;

3) 学费标准:美术学(综合艺术、综合设计)每学年6万元(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

4)报到时须一次缴清一学年学费,然后进行注册。

六、学制、教学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制定的《学习规则》,本研究生课程的学制为两年半,每学年有5个月的专业课由柏林艺术大学安排教授承担;其余4个月的专业课由中国美术学院安排教授承担;第四学期第二阶段赴德国研修3个月,第五学期进行毕业创作。在赴德学习期间,学生将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安排,考察德国和欧洲的艺术,收集毕业创作和论文资料,并进行专题研究活动。

七、毕业文凭

全部考试和毕业答辩合格者,将获得柏林艺术大学颁发的、获国际承认的美术学硕士学位。

注:详细内容以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中国美术学院外事处中德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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