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主兰先生,原名鼎,祖籍福建长乐,1909年8月21日生于福州,1928年肄业于福建经学会国文专修科,1929年至1937年以教书为生,1937年后任职于福建会计处、税务局等。1956年执教于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讲授国文、书法、艺术理论等课程。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历任福州书法篆刻研究会副会长,福州画院副院长,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顾问,福州市书法家协会顾问,福州市美术馆艺术顾问,福州书画研究院首席学术顾问。潘先生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西泠印社社员,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名誉主席,福建省诗词学会副会长、顾问,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福州市第六、七届政协委员;1982年12月,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聘为福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1989年3月,评为国家一级美术师。2001年2月20日逝世,享年93岁。中国书法家协会唁电:“潘主兰先生一生勤于艺事,成就斐然,且为人诚恳谦和,淡泊名利,为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作出了显著的贡献,赢得了广泛的尊敬。”西泠印社唁电:“潘主兰先生是我国著名学者、篆刻家,他一生为繁荣我国印学事业,为西泠印社的学术研究曾经作出过积极的贡献,在学术界、印学界享有很高的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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