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绘画

克拉格:不要让雕塑成为又一种权力宣言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2-03-14 13:37:37 | 文章来源: 三联生活周刊


三联生活周刊:体量呢?现在好像有一种趋势,绘画也好,雕塑也好,都追求把作品放大到某种令人瞩目的体量,以此来达成不同一般。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克拉格:首先,体量大小和艺术影响力无关,有些非凡的雕塑作品体积却很小,这两个概念不能混淆。雕塑创作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此我通常从小型作品开始,比如可以徒手掌握的大小。当我开始进一步拓展作品的内涵和外在形式时,体积就会变大一点,这种大小的雕塑一般是在桌子或凳子或工作台上完成的,所以也会放在展台上展示。当体量大到一定程度时,只能移到地面上来做了,也就只能在地面展示。你看,现在我们面对的就是一件地面雕塑(比较大的、没法放在桌子上的),当雕塑作品达到这种大小时,你马上会对它有一种身体反应,就好像你对面站着的是另一个人,你们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关于体量的考虑应该是以此为出发点。

接下来要考虑的是雕塑的形态,也就是它在做什么。对我来说,最有意思的对象仍然是人体,因为我们身体的每一寸都富有意义,当我们看到人体时会自然产生感性的和理性的反应,它是我们最熟悉的形态,每个人都有,而且充满了趣味。观众和雕塑之间的物理关系暗示着一种形态上的趣味性。

当然,当雕塑的体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效果就会像19世纪的欧洲雕塑一般,任何一座雕塑都象征和标榜着权力——王室、教会、工业巨头或是国家的权势。现在这种倾向依然存在,因此我个人会避免创造出那种感觉太强势或太具压迫感的雕塑。室内展览本身对体量会有限制,当然,你可以像理查德·塞拉(RichardSerra)那样,尽可能地挑战这种空间限制,他觉得这样很好玩,这是他的问题,但地面的承重能力和门户大小总是有限的。到户外就大不相同了,突然环境变开阔了,所有楼宇、车辆、树木都比你的雕塑大得多,再加上材料有限,问题一下子变得更棘手。但即使在户外,我也不想造出特别巨大的雕塑。虽然我也做过比较大的雕塑,但对我来说,体量从来不是重点。没有必要争夺空间,这也对艺术效果没多大影响。必须小心不要让雕塑成为又一种权力宣言。我希望我的作品都是有感情的。

三联生活周刊:你对材料的使用给人留下很深印象,比如你经常用到被他人所忽略的工业材料、废弃物。这和“贫穷艺术”的艺术家如库奈里斯,在对物质和观念之间的关系表达上相似吗?

克拉格:孩提时代我们就有漂亮的头颅,可是里面空空如也,然后你慢慢发现自己可以在脑中形成概念,你知道了色彩是什么,声音是什么,学会了语言,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将外部信息储存入头脑的过程。如果外部环境是一个贫瘠的城市,自然环境恶化,你的思想就不会如此丰富,因为你所体验的材料有限。我是个物质主义者,我相信可以通过各种人造材料来丰富艺术形式,因为通常来说,人类在材料问题上所做的决定往往是原始而简单的,因此我们所创造的可说是一种“中庸现实”。森林是复杂而充满野性的,人工田地就乏味很多,城市环境更糟,这点对我这样的雕塑家非常重要。

我认为库奈里斯是个出色的艺术家,但我和他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点。我觉得他的艺术形式更接近于戏剧,他在六七十年代对新材料的美学发现曾经占有重要地位,但我觉得非常具有戏剧特征,而且还含有某种社会政治学理论,而我和这些理论毫无关系。

三联生活周刊:刚才我看到你正带人“组装”那件著名的《大教堂》,用的像是工厂的废弃齿轮。这个作品和七八十年代的工业社会背景没有关系吗?

克拉格:这件雕塑并不完全是钢铁做的,当然,主要材质还是金属。从1974年开始,我自己制造了大量材料,非常简单的材料,作为对抗极简主义的一种姿态。在学生时代我还比较欣赏极简主义作品,但后来觉得太冷漠、太美国化、太概念化,所以我摒弃了它,并试着用不太可能的材料来制造几何形体。工业生产往往制造一些非常简单的几何形体,因为便宜又容易,所以产品很多都是圆形。《大教堂》就是摞起来的一大堆圆形物体,没组装时它完全是散的。有时候观众会好奇作品是不是固定住的,结果就被砸痛了,所以美术馆在展出的时候总要求我将其固定。可是一旦固定住,它就不再是由重力来充当“黏合剂”了,我也觉得它可以随便放在哪儿了,不必在美术馆了。

这之后我意识到,对世界其实有两种表述方式:一种是有机的,一种是几何的,两者都是对周围事物的美学表述方式,它们既不是没有交集也并非界限模糊。我是一个极端的几何主义者,这是我在70年代的出发点:身边的一切都由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组成,这种方式让环境变得索然无味,那么如何用这些简单的几何图形创造出更有趣、更富有情感的东西就成了出发点。

   上一页   1   2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