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共博物馆发端于民族实业家张謇于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创建的江苏南通博物苑,也是目前保存下来的由国人最早创办的博物馆。作为同属于公共博物馆性质的民俗博物馆在中国的发端,尽管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北京大学风俗研究会设立的风俗物品陈列室、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的民俗物品陈列室,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首家民俗博物馆出现于1985年,即江苏苏州民俗博物馆,比南通博物苑晚了大约80年。
一般的综合性博物馆,其集藏、展览的文物多以主流文化为本,虽然其中亦不乏民俗文物,但毕竟是附带性的,不是主要内容。这是不难理解的,悉因其馆的性质而定。民俗博物馆则是以民俗学为视点集藏、展览民俗文物,展现各类民俗文化的专业博物馆。许多在一般综合性博物馆格局中属于枝梢末节的民俗文物、资料,在民俗博物馆里就可以充分显示其固有的价值和本来面貌。
民俗博物馆主要是保存和展示民俗文物的专门机构。那么什么是民俗文物?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遗迹和遗物。其范围很广,包括衣食住行、生产、信仰、节日活动等各方面,涉及全部的社会生活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又反映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民俗文物作为不同风俗的代表性实物,可使人们了解到一个民族或本民族某个地区风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了解到这些民俗现象怎样规范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
那么非遗与民俗是什么关系,非遗是否属于民俗博物馆所应保存、展示的内容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具体范围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见,民俗属于非遗范畴,民俗博物馆理所当然地应成为非遗保护与展示的重要基础设施。
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民俗博物馆应当体现国家意志,实施《非遗法》的各项规定,尽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的职责。相信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俗博物馆必将成为非遗的保护、传承、传播中心。
将民俗博物馆建成非遗的保护、传承、传播中心,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需要,也是民俗博物馆适应社会现代化的要求、深化自身功能的必然。笔者认为,未来兼具保护等功能的民俗博物馆的整体架构,必将向集约化、个性化、特色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推动非遗工作稳定、持续地开展。
民俗博物馆的集约化,主要表现在具有共性主旨和专题的博物馆的建设方面,要通过优选、协调在适宜的地域选址建馆,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建馆造成的资源散失和人财物的浪费。一些非遗项目往往以创建全国性、综合性的专题民俗博物馆为宜,如地域方言是《非遗法》置于首位的“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也是负载地域文化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载体兼工具。各地乡土民俗博物馆藏品称谓、相关记述和展示讲解,几乎无不涉及本地方言,如若分别建若干个方言馆实在全无必要,倒很有必要集中创建一座“中国方言博物馆”,集中收集、保存和展示全国各地丰富多彩的方言土语,其意义深远重大。
民俗博物馆的个性化,首先是需要在立意、选题乃至保存、展示手段上独具个性,其次则体现在展品地域的独特性、技艺的行业性等方面。有的展示选题具有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例如各行各业的商业招幌是中国传统的商业广告民俗形态,古往今来遍布南北城乡,一座中国招幌文化博物馆就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民俗博物馆的特色化,主要是突出浓厚的乡土性、行业性和民族性。有的少数民族因聚居的地域关系或历史的复杂因素很早就形成了多个差异较大的分支,不妨因地制宜地创建数个该民族的民俗博物馆。有的同一传统技艺项目,因历史原因和地域差异,其表现形式不但差异较大且各具特点,即可分别选址建馆。已经被国家体委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的龙舟竞渡,是我国流行地域很广且历史十分悠久的一项民间游艺活动,已经进入很多省市的非遗名录。如果建专题民俗博物馆的话,不仅可以建一座国家馆集中展示各地概况,也可根据民族或地域的差别建立数个颇具个性的专馆,如贵州省台江县以苗族独木龙舟活动为依托筹建的苗族龙舟博物馆之类。
民俗博物馆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立意、选题的微观性、多样性和独特性上。创建一座中国隐语行话博物馆,虽然微观,但独特唯一,且在众多民俗博物馆中别具情趣和文化意义,甚至同一选题亦可由各具特点的专题博物馆群总成。大运河流域多座展现本地运河文化的博物馆便构成了一个展现运河多元文化的博物馆链群。
总之,民俗博物馆的集约化、个性化、特色化和多元化发展,必将使其整体架构呈现科学合理的立体性和谐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