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设计

国家知识产权局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正式发布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13 16:47:50 | 文章来源: 人民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设计,并经局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的重要规范。该系统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标准字、标志与标准字组合、标准色与辅助色、辅助图形等众多图形、文字都做了明确而细致地规定。系统分为基础设计系统和应用设计系统两部分。其中基础设计系统为强制性标准,凡使用该系统中的设计必须按设计规范使用;应用设计系统为选择性标准,使用时可视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据悉,该系统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它的使用对传播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公众知识产权素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1   2   下一页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