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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恶俗影响中国广告业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5-05 11:14:44 | 文章来源: 世界经济人

 

4、广告创意粗俗不堪,迎合低级趣味,堕落了大众审美!

国内的知名营销专家在北大进行演讲时开门见山说自己要谈色情营销!一下子让北大的教授不知所以!接着他开始借势所谓的色情营销就是色彩和情景营销,简称色情营销!

但是国内的影视屏幕上还是充斥了很多接近色情的广告。有时候甚至是赤裸裸的。广东有一则治疗皮肤病的广告,广告对白是这样的“老公,我痒”,“痒?痒就挠呗”……,最后打出来才是XXX胶囊。

当然,这则广告从产品的功效诉求上来讲应该是一则成功的广告,但是借用了女性作为广告的主角,无疑对女性有很大的戏谑的成分。夫妻两个人之间的话有时候是不便于在公众场合进行传播的,而且广告的配音充满了挑逗的语气。因此,这则广告除了在广东本土,其他省市根本见不到这则广告的播出。当然,广告的策划人会辩解说本身广告创意是没有问题的,只是被你们给想歪了!这其实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天下的正人君子已经为数不多,只要是人,有过正常的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对一些场景产生一些类似与生活常识有关的联想,这本身是没有什么罪的。错的是广告的策划人拿本来在茶余饭后的消遣搬到正规的全家全神贯注的时间来展出,只能说策划人的低俗,其结果是让大众感觉很多话题都可以堂而皇之的拿来大谈特谈,世风堕落不可避免!

国内某知名的洗衣粉品牌,策划了“你泡了吗?”,“你漂了吗?”的电视广告,但是最后遭到禁播,其实也是一样的原因,对于已经存在的私下讨论的话题和用词,公开拿到公众媒体面前来让全家包括大人、小孩,老人一起观赏,评论肯定是有违道德规范的。受害的主要是小孩子,他们会问“这句广告语是不是跟外面听到的是一个意思?”这种话也可以拿到电视上进行传播,暗示,看来没什么不好了!

广告界通过有创意的策划提升自己的影响力无可厚非,但是保持社会既有的道德标准是一个策划案尝试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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