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玄文 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展和深化,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公共艺术作品越来越多,然而无奈的是,国内很多公共艺术作品,显得粗制滥造、低趣乏味。如郑州的“流氓猪”、 乌鲁木齐的“飞天”、苏州的“裸女座椅”、 襄阳的“射雕情缘”、北京望京的“熊猫”等大批作品,无一不摧残着人们的神经。公共艺术在当下缘何呈现出如此不堪的一片狼藉呢? 公共艺术似乎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在过去的认识里,公共艺术作品是由政府部门选择艺术家,由艺术家提供具体方案后进行创作的,雕塑家罗丹的“地狱之门”就是典型的案例。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仍然是提供总体方案和作品合格的裁定者。按照这个套路,中国的公共艺术却走向了萎靡,值得深思。 在中国,公共艺术从提案到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灰色地带。在很多时候,个别领导者的意志决定了艺术作品的成败,而在这种状况下,严格意义上的城市公共艺术委员会的缺失,无形之中加重了“公共艺术”的领导人色彩。批评家邹跃进先生就曾经提出一个普遍性的倾向:“对现代化的需求和渴望,几乎成了所有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的共同心愿和集体意识,由此导致公共空间中的雕塑,都千篇一律地表现与现代化相关的宏大而又抽象的观念,如速度、向上、开拓、飞腾、进取、力量等。”宏大又抽象的作品,空洞无物,已经远离了对社会生活的关切。另外,公共艺术在实施过程中,从政府部门到商业机构、艺术家、技术工人的层层经济利益分化,为贪污行贿提供了足量的土壤,使得公共艺术成为灰色金钱的“遮羞布”。总而言之,公共艺术在目前这个复杂的环境中,有其名而无其实。 有人认为,公共艺术是博物馆艺术的延伸,公共艺术乃是所有公民的艺术,代表着公民对社会生活的某种意向和思考,所以在某件公共艺术作品提案之时需要做民意调查。笔者并不看好这种方式,因为民众的审美投票并不是总统选举,审美的大众意识和精英意识是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所以,建立现代的公共艺术赞助制度尤其重要。除此之外,不管作品的质量如何,社会公众的舆论也是公共艺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共艺术作品的一个基本要素是公共性。“公共性”其实并不模糊,作品的“公共性”需求是社会公众的一种本能需求,这种需求的结果并不一定是统一的,就例如艺术家金峰站着的秦桧夫妇雕像得不到一致认可。当“流氓猪”、“飞天”、“裸女座椅”、“射雕情缘”、“熊猫”进入了社会大众的舆论当中,其实就进入了公共领域检验。公共性并不等同于艺术作品的质量,所以,面对着诸如“射雕情缘”、“熊猫”这一类作品,需要更多的社会公众舆论,唯有如此,公共艺术才能走向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