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进入到一个充斥“山寨”的时代。“山寨”在有些领域的出现反映了平民化的诉求,或者反映出了娱乐化时代中全民娱乐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可是,“山寨化”的普遍存在将打破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触及到法律法规的诸多问题。这一由“山寨手机”(山寨电子产品)的泛滥扩展到诸多领域而引起社会广泛注意的“山寨现象”,实际上很多年前就已经在美术界存在,并成为一种见怪不怪、与体制如影随形的现象。国家有“中国画研究院”,社会上就有“中央中国画研究院”、“中国山水画研究院”、“中国花鸟画研究院”……至于已经成灾的山寨杂志和画册,更是难计其数。山寨现象中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理解的,比如不满于官方机构,自己成立一个研究院,或者美术馆。因为私立的研究院、美术馆只要完成工商注册,就会得到一个合法的社会身份。而不满于主流媒体,自己办刊物就会触犯到出版法规,打擦边球用港澳的国际刊号,因为管理机构管不过来,出一期算一期,也没有大碍。可是,有些事情就无法认同。
比如,春节期间在许多网站上流传着源于《大连晚报》的一则新闻——《大连72岁退休女教师获“共和国杰出艺术家”》,报道说前不久这位72岁的退休女教师,在北京某政府重要机构的礼堂举办的“辉煌中国——共和国杰出艺术家暨中华艺术终身成就奖颁奖典礼”上,被授予“2008中华艺术终身成就奖”和“共和国杰出艺术家”荣誉称号。而她根本“没想到,自己一名普通的基层教师,已退休十几年,竟然还能得到这样高的荣誉”。这是由一个名为“中华爱国主义精神联合会”策划并组织的,可是,在民政部网站“全国性社会组织查询”中,却查不到“中华爱国主义精神联合会”这样一个团体,也就是说,这个“联合会”在中国属于一个非法组织。然而,它居然从2007年开始,“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深入贯彻中宣部关于树立文化艺术领域光辉典范的指导思想”,就已经“联合国内多家主流媒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过“中国艺术年度人物颁奖典礼暨共和国杰出艺术家座谈会”。
在网上还可以查到,与这位72岁的退休女教师同时接到邀请函的另一位人士的感言:“我很高兴,既成了‘共和国杰出的艺术家’,又能到人民大会堂去开会,还要到港澳旅游,很好的事情啊!便有点沾沾自喜。便将请柬拿到家里显摆,家人就替我高兴,就十分仔细地看《参会须知》,看到第七条就喊叫起来:要收费的,你看,缴纳注册费890元/人;贵宾专席收费28000元/人,说是将来国家领导人要接见的。到港澳交流要交5800元/人,到井冈山、庐山寻根要交2380元/人,咱儿子刚上大学,哪有多余的参会旅游的钱啊?”到此可以说是真相大白——如此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的山寨组织和打着“共和国”名义的山寨奖。
如果进一步查询,还可以发现东南西北各地都有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老年的“共和国杰出艺术家”。无疑,遇到儿女已经工作没有负担的、又孝顺的,出个千儿八百块钱根本算不得什么,用钱赎回已经泯灭的出名的欲望。因此,这一山寨奖就有可能成为年复一年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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