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了一本书,叫《中国不高兴》,网上媒体为此沸沸扬扬。有批评说这是民族主义倾向,也有一片叫好者。此书谈中国的问题,贬洋奴倾向,很大胆,很犀利,很独到。此书让我想到我2006年12月在上海美术馆的一次演讲:《我们是否应该按人家的哭笑模式去笑去哭:中国当代艺术面临的若干问题》。我这个演讲主题就是中国应有自己的艺术标准。我这种说法倒与今天《中国不高兴》的想法不谋而合,高兴不高兴属于情感问题,情感表达属于艺术的范畴,所以从艺术的角度讲也有意思。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基本没有自主的艺术标准。二十世纪初随着西方文化的涌入,“五四”运动的影响,美术界也流行外国的标准。世纪初开始对日本艺术感兴趣,接着就是欧洲艺术(主要是法国)的标准;上世纪50年代以后,又崇尚苏俄艺术的标准;而每本艺术概论的书中,来自欧洲的“现实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标准,更占有绝对崇高的位置;至于80年代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当代艺术”标准则笼罩中国的天下,弄得全中国都在讨论“现代性”、“当代性”。笔者前述演讲,就是有感于此而在相关主题讨论会上的感叹。我当时就曾设想到,面对从上到下强大的西化势力,理论的讨论是无济于事的,“只有当中国的经济高度发达,综合国力相当的强盛,来自西方的诱惑力度为中国自己愈来愈强大的经济、政治力量所抵消,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在此基础上真正确立,中国的当代艺术才可能真正出现。”
2009年的形势变化真就太大了!文艺界异口同声地都在关注中国形象、中国标准、中国文艺的自主性问题,这是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正在重新崛起时的一种自然的反映。中国人开始在学习做一个大国的国民了,长期落后挨打形成的自卑的意识在弱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在加强。卫星绕月,造航母,造大飞机,在金融风暴中保持8%的增长率,“20G”上受追捧,都是中国文艺此种自主思潮的时代背景。
国家强大了,国民心态在逐渐地变自信了,民族文艺的自主标准问题自然就会提出来。这是从政治角度的一种自然的反映。其实,依我来看,不论国家强大与否,民族文艺都应该有自己的标准。这是从艺术自身特质角度来看的。
中国这一百多年来之所以把艺术的自主标准死死地定在一个又一个的外来艺术上,表面上看,是追逐强国或强势文化,骨子里是一个社会进化论的理论问题。因为照这种被认为科学地归纳了人类社会演变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不论是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得按照上述规律去走。这个规律是分成阶段的,发展在前面阶段的社会就比发展在后面阶段的社会“先进”,这是一种线性发展的模式,阶段划分的前后关系是先进与否的关键。所以,信奉此“规律”的中国人对“前卫”、“现代”、“后现代”、“后后现代”、“后后后现代”(这是笔者见过的术语)、“当代”特别在乎。前面谈到的从日本到美国的艺术标准,也就因为它们较之中国更“现代”、更“后现代”和更“当代”,因此也更先进。
但这种按历史进化论得出的结论却违反了艺术的一个常识:即艺术是艺术家在现实世界中各种主观体验的表达。古今中外的艺术概莫能外。具体时空不同,主体经验条件不同,各自体验不同,表达方式也自然不同。因此,评价艺术的标准就不能是以国家政治经济的“强势”与否,或所在的社会“阶段”的先进与否作为文化艺术优劣的标准。而只能是就艺术传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价值及其传达的方式自身作出评价,亦即艺术作品在体现现实感悟的思想、感情、观念方面的时代性、深刻性、独特性与典型性,在表现这些主观因素时的准确性、生动性、独特性、丰富性等因素的价值。当然,在艺术创作中,不论是主观因素或是传达方式,还有其传统继承、对外借鉴诸多因素,但不论怎样,立足于特定时空的自我体验及其特定传达,是艺术价值和评判标准的最根本的基础。
明乎此,则可明白从来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的艺术标准。你除了把法国艺术美国艺术乃至纽约艺术当成普世艺术,还能到哪里去找普世的艺术呢?普世性只能是从各国艺术中抽取出的某些共同的性质,但艺术史从来没有一件能超越国家与民族的普世艺术品。这是哲学上一般与个别的范畴关系。所以,时代与时代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艺术,不具备先进落后之可比性。明乎此,也才可以知道原始艺术与古典艺术、现代艺术之间不具可比性,中国艺术与欧洲艺术、美国艺术之间也不具可比性。原始艺术——例如半坡艺术——之所以在今天还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就因为在原始艺术——例如半坡艺术之人面含鱼彩陶盆——独特而不可取代的物化形态中,凝聚着数千上万年前那些远古人类的独特而不可取代之信仰、观念、情感。我们显然不能愚蠢地认为这些原始艺术古拙粗朴的型制与技艺,不如今天任何一个精美细腻的瓷器——例如今天景德镇生产的任何一件瓷器——有价值。同样的道理,那种把中国艺术与美国艺术相比较认为落后,或认为中国人应该以美国艺术为标准为楷模方能先进的做法,都是同样愚蠢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国维才说,“一代有一代的文艺。”尽管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国度的艺术也有良莠不齐可以比较的情况,例如在《蒙娜尼莎》与今天中国艺术品市场上某幅“菜画”之间,今天二三流的山水画家与清代诸如石涛、龚贤之间,仍会有艺术质量优劣之巨大区别,但这与从社会进化之先进与否角度去比较是完全不同的。
我认为,中国自己的艺术标准从原则上讲应该具备如下一些特征:
1、中国的艺术标准当然应该强调反映现实。只有深刻而典型地反映真正中国当代的现实,深刻而典型地反映当代现实中的情感体验,现实中的精神观念及种种中国自己的现实问题的艺术,才是中国应有的艺术。而不是把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美国西方的博物馆、展览、画商和评委,满足他们对中国艺术的需要。
2、对此种当代中国体验的传达方式应当是中国式的,而不应该是、或主要不应该是如“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或“波普”、“装置”、“行为”、“观念”一系列西方人早已规定好的艺术模式。一如西方人制订好词牌,而中国人只配填词一般。这些模式是西方人从其传统影响与现实需要出发而创造的属于其自己文化系统的产物,中国之艺术样式同样应当根据我们自己的传统影响与现实表达需要而自主创造。中国的艺术当然应当与美国或西方的“当代艺术”有着一望而知的重大的体系性差别。
3、中国自己的艺术样式应当主要从中国自身传统中生出,但也要有着与传统的一望而知的联系与区别。对传统的继承与借鉴,应注意研究传统的本质与表象,守其所当守,变其所当变,以适应对当代精神的表达。这种源自传统的样式变化可以有革命性的大变亦可有非革命性的演进。当然,对传统的重复与模仿永远都是不对的,这是一种坐吃山空的不孝子的搞法。
4、我们当然也应当学习与借鉴包括美国与西方在内的各国艺术,但这种学习与借鉴必须是立足于中国社会中国文化艺术根基的一种自主选择与学习;同时,这种借鉴与学习应当是在立足中国立场上的自主创造的辅助与补充。不能把以西方现当代艺术为模式和标准的模仿与自主选择借鉴相混淆。
5、我们当然应当加强国际交流,但这绝对不应成为中国当代艺术创作的目的,而只应是艺术创作的附加功能,是一种精神情感领域中互通有无落落大方的平等交流,而不是弱势对强势、小国对大国、穷国对富国、边缘对主流的奴化、谄媚、服从、归顺与“接轨”。尤其要严格注意把这种属于各民族精神情感产物的艺术交流与国际经济贸易交流如参加“WTO”中的做法相混淆。民族之间、艺术家个体之间的精神与情感,怎么可能如 “WTO”之规定一样有共同的标准必须遵守!怎么可能因国家不够富就要求国民喜怒哀乐必须与美国人的一样,并诉之于美国式表达的艺术模式呢?因此,既然这种交流就在于互通有无,那么,在这种交流中,坚持中国自己的民族的标准就十分重要了。过去那种为讨好西方而百般迎合其标准的做法再也不能继续了。
6、中国的艺术标准不应该由谁来人为地设计,而应是由无数的中国艺术家立足于中国的当代生活与当代体验,立足于对传统的独特感受与研究,加上对外的学习与借鉴,在自主创造基础上自然形成其思潮、特征、流派及其标准。因此,在今天,艺术的多样性、独特性、个性与丰富性,使今天的艺术标准愈加复杂而多变,因此,确立艺术的基本原则比之规定具体准确的标准更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总之,在中国作为大国重新崛起之时,大家来讨论艺术的民族自主的标准实在是件大好事,一百多年了,死死盯着洋人去行事的中国人,从未认真想到过自己。(注)我们差不多一直跟着洋人们的情感模式在作艺术。我们仰人鼻息的时间太长了,现在是到了中国也可以高兴可以不高兴且可以自主表达的时候了。
注释:中国人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时有一个“中国本位文化”的自主复兴阶段,可惜时间太短。笔者有《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画坛的国学思潮》之专论,发表在《文艺研究》2005年第12期,可参考。
(注:艺术中国所发表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并不代表艺术中国观点和立场,也不代表艺术中国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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