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文章说到了买家或者藏家动手买书画前,应该具备的一些素质和条件,这次说说拍卖公司伪作成交的现象。
事实上伪作成交的原因非常复杂。
因为作品一旦成交了,那就是双方买卖认可的一个事实。
这个事实就是一个客观存在,不管你一个旁观者觉得多么奇怪或是不可思议。
假货交易的成功既然是双方的事,所以,谈原因,也得从双方面即拍卖行、买家来谈。
首先说说拍卖行。
每个拍卖行都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流程。比如说拍卖行既然能有一定的力量征集,当然也就有一定的鉴定能力。有一些拍卖行,尤其年份比较久,名气比较大的拍卖行,他们更看重自己聘请的,或者是公司自有的一些鉴定人士的意见。
对于公司之外的人的意见,包括专家的意见,不是完全不听,而是有选择的听取和接受。
因为有时他们认为专家眼光太严。
确实是,因为许多专家是博物馆背景,看东西往往是本着为博物馆收购、为国库把关的心态和标准来进行的,那怎么可以放松尺度呢?就拿书画举例,如果征集到的每件作品都依从专家的鉴定意见,买家倒是高兴了,真假在最大程度上有了保障。但那样拍卖行很有可能两三年才能拍一场,拍卖行养那么多人,拿什么开工资啊?
好多新进场的买家不明白,拍卖行不是博物馆,没有给你只提供真东西的责任和义务。
再说,只要真的,别的一概不要,那卖家或是“倒家”可等不了,卖家、“倒家”就不高兴了。现在是卖方市场,谁手里有“好东西”谁就牛,就可以和拍卖行讲条件,别人一般的货要收接近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你就可以谈到百分之八甚至更低的优惠条件。
得罪卖家的事,是任何一家拍卖行都不会去做的。
为了留住“好东西”,为了不让“好东西”跑到别家去,把真假的尺度放宽一些,这就是很平常的事了。
为什么我说到好东西还带引号,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它既包括真的好东西,也包括了“有卖相”但不是真迹的东西。所以,有时不是说拍卖行不明白东西的真假,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竞争太激烈了,也只好“理解万岁”了。
对于那些不同意见,有的拍卖行工作人员不太爱听,有时还嘲讽与他们意见不同的人为“枪手”。因为不同意见的出现,总是为东西的成交、价格以及买家的最终付款带来隐忧,这也是许多专家不愿在拍卖预展上露面或不明确表态的原因,因为这是人家的生意,太直白、太学术的表态被认为是不合时宜、讨人嫌的。
前几年,我就因为帮朋友看东西,私下的表态被别人听去,大肆渲染,添油加醋,使个别行家认为我就是“放卫星炸弹”的讨嫌鬼。其实,他们听到的已经都是“歪曲”、“变形”了多少倍的所谓“杨丹霞说”。
唉,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首先你不能辜负朋友的信任,但这个圈子实在太小,你说了什么,往往一不留神会被道听途说的人曲解甚至恶意的传播。所以,我现在也是尽量慎重,一方面以严谨公允的态度做人、看画,把握好自己,就像古人说的“心正则笔正”,另一方面,也注意不给那些无事生非的人钻空子的机会,避免没必要的曲解和误会。
总之,无论是谁,时间会说明一切,无论是假话还是假画、假价,抑或是别的什么假,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出原形,而自己也只有像孔子教导的那样,“人不知而不愠”,否则,只有如康有为感叹的:“呜呼!吾欲无言!”
话说回来,拍卖行并不全都是知假卖假。有的时候是拍卖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可能会有太多的时间让他去仔细、深入的研究,何况内地的拍卖业才开展几年?
20年都没有,我研究中国书画27年了,和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专家相比,也只不过算是刚入门,你能苛求一个从业仅仅数年的业务经理对所有的书画家的风格面貌都精确掌握?
对于任何一个业务经理而言,时间紧、任务重是永恒的难题。所以,在这种特殊性的局限下出现假货也是有客观原因的,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宽以待人”也是必要的,只是别忘了还有个“严于律己”,这个严,是收藏家购藏拍品应时刻铭记的,否则,买假货就是再自然、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有些大拍卖行也有一些眼力很不错的专业人员。要不然,各个行之间也就没有高下之分了。就像葛优在《天下无贼》里说的,二十一世纪最宝贵的不是别的,是人才。
所有的事情都要具体的人来做,那什么人做、怎么做,讲究就大了。一个眼力好、人脉广的经理,就是行业中除了手里有宝贝的卖家和掌握巨资的买家之外最牛的人了。
另外,致使假货上拍、成交的是“买卖眼”的存在和经济效益的驱动的原因。
什么叫“买卖眼”?
就是看这东西有没有“卖相”或是虽然“卖相”一般但价格很低,而不太关注东西真假、对错。
有些假货写得、画得比真迹还讨人欢心,就像以前有人拿着仿造启功先生的书法,到启先生家去请他看,启先生打趣说:“您这件挺好,比我写的好多了!”就是属于伪但“有卖相”这一类的。
不可忽视的是,如果事情仅仅局限在眼力的高低也就罢了,可情况好像并非如此简单。曾经有个拍卖老总跟我聊天说,不仅拍卖行的工作强度大,会让人觉得累得像鬼,而且拍卖行业太容易让年轻人被金钱诱惑,一个好好的人经不住诱惑,很快就能变成鬼。拍卖中出现的故意收假货,自送自托,甚至与造假者内外勾结,合谋分成等等丑行,不是鬼魅行径又是什么?所以,在当今的经济大变革时代,“顺流而下”很容易,快速致富很省力。那在收货时,除了眼力、经验之外,每个具体操作的是人,还是鬼,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拍品的真伪。
再就要从买家来说了。
一件伪作的成交,板子主要还是要打在买家的屁股上。为什么?
这是书画买卖千百年来的“行规”决定的,就是所谓“有眼买真,没眼买假”,不管这行规多么不合理、不近人情。无论是街上“串货”的倒家,还是一举手动辄千万的巨贾豪富,大多数买到假货的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在入场初期,自己彻底不懂,但也一时询问无门,只好无条件迷信某个拍卖经理或行家,在“买卖眼”的指导下,最终付出了高额“学费”,买了一大堆真假混杂,以假为多的“藏品”。
这类买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分化:有些人通过“交学费”,慢慢学习、琢磨,请教同好、专家,逐渐认识到已有“藏品”中的问题,醒了——我这样称呼有希望成为真正收藏家的人的醒悟,只有醒了以后,他才能脱离以往为人家凑成交率、帮助造假者或假画贩子快速致富的悲惨命运,逐步走上买真东西、买好东西的道路。
另外一类人则比较悲哀,就是始终醒不了。这当中有被最初的“引路人”洗脑的原因,也有买家自己过于自信甚至自负的问题,我把这部分拒绝醒悟的买家称为入了邪教。你想想,要点醒一个入了邪教、毒沁骨髓的人,需要花费多少精力和口舌!而且如果你想这么做,没准儿人家还不乐意,还会恨你,说你根本不懂。想想这也正常啊,谁愿意听别人说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宝贝”是假货呢?
二是有些买家贪图便宜而买进假货。这其中有的人对于书画收藏、价值、价格甚至拍卖的规律都缺乏常识或一知半解,只是因为便宜而买进那些大名头的假货,比如三、五十万买张齐白石或者张大千三平尺的画之类的。这有点像北宋时的一个叫刘泾的进士,他开始时就是听画家名头买东西,名头越大他出钱越多。结果大鉴藏家、书画家米芾帮他一看,统统是赝品。于是刘泾从此跟随米芾学习书画知识,经过10年的努力,终于收藏到了唐代名家的真品。所以,自古至今,对于没有眼力的“好事者”而言,所谓的质优价廉只是将其拖入假画深渊的诱饵,所谓“无欲则刚”,说来容易,所有的错误和损失,无非坏在一个“贪”上。
另一类贪便宜的人是知假买假的,这当中,将假货用于应酬、馈送的占了绝大部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藏的升温,一些官员、富商成为书画的最大消费群体,而以送礼为目的的购买有时远远超过为欣赏和收藏。
用于公关的“雅贿”和用于自高身份的“雅玩”,在一定程度上使书画、古董等艺术作品的成交、作伪都进入了一个空前鼎盛的时期。之所以买假画,无非是商业精英们以最小“投入”赚取最大“产出”的“运作”。
最黑暗的莫过于自卖自买的,就是把假货送拍,又自己举回来。这当中有的是通过拍卖走一道程序,让假货有个所谓的“成交记录”,伺机再去骗人;有的则是被所有买家不买账的,无奈只有自己托回来,以免流拍了不好再出手,而且如果流拍,拍卖行的成交率也会受影响。这些行径老行家都清楚,但新手有时就会吃亏上当。
倒腾假画,是千年来书画收藏和买卖的寄生物,只要有市场存在,这些作假、卖假的现象就不会彻底消失,所以,一个杰出的收藏家不仅要了解相关书画鉴定知识、遵循市场规律,还得知晓各种骗子忽悠人的把戏。这不是说你仅仅依靠庞大的企业、雄厚的资金就能够搞定的。既要练就火眼金睛,又要成就金刚不坏之身,谈何容易!
去年,一位公司老总听我的鉴定课,热情的请我去他的别墅。闲聊中也看了一些他的收藏,其中不少书画都是赝品,有拍卖来的,也有私下交易的,花了不少冤枉钱。他听完我的意见自嘲说:“这些假画让我想到,再好的别墅,也得有间厕所。我呢,就成了假画的厕所。”虽然现在他还在购藏书画和其他艺术品,但已不像刚开始时那么英勇无畏了,而是善于学习和观察,冷静理智的思考判断,这就是一个大大的进步。
我想,什么时候,我们的新一代企业家和收藏爱好者们能够摆脱“房新、树小,画不真”的讥讽,能够在自己的藏品中得到“与我心有戚戚焉”的共鸣,一个有品位的收藏家才可能真正诞生。到那时,击鼓传花式的假画“旅行”或许才真正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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