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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产权交易——投资的“第三极”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02-25 19:14:27 | 文章来源: 亢章虎的博客

文/亢章虎

2010年经济领域的强劲发展较大程度上催化了文化市场的繁荣,尤其是艺术品市场。从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完善和扶持力度来看,政府现已将文化产业的整合与提升工作提上了议程。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文化产权交易所陆续地在上海、天津、深圳和成都成立,力图为文化与资本之间的对接搭建一座桥梁。尤其是这些机构和艺术领域的合作成为了人们翘首期待的事情。其中,深圳文交所推出的“1号资产包——杨培½­作品”以及上海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产权1号——黄钢作品”皆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这些产品的推出最给力的则是这些文交所推出了一种新的模式、一个新的尝试。但这种模式的推出对艺术品市场的格局将带来哪些变化,以及这种尝试和探索对艺术品投资者的需求和信心带来哪些微妙的转变;还有这种模式在今后的运作中又会遇到哪些现实问题等诸多质疑亦随之而来,这抑或亦是艺术品金融化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给力模式映显艺术品市场需求

2010年,艺术市场的火爆在充斥着人们眼球的同时,也在悄然无息地吸引着大量资本的涌入。伴随着股市以及楼市的相对受限,大量热钱暗潮涌动,以2010年嘉德秋拍所拍出的两件“天价”书画作品为例来看,王羲之《平安帖》及李可染巨幅水墨《长征》分别拍出3.08亿和1.075亿元。据了解,这两件天价作品被内地两位实力雄厚的藏家拍下,亦被视为进入艺术品市场的“财富阶层”代表。事后得知这两位买家旗下的两家上市公司在股市上各自都有大宗交易发生,其数额正好接近拍场上这两件艺术品的成交价格,对于此次行为是否巧合抛开不论,但是,这种资本的流入流出显然已经促使艺术品市场结构悄然转型,更多的则是将人们看待艺术品市场的心理和视觉俨然已被拉­入到金融市场的逻辑体系中来。从种种迹象表明,现阶段资本的强势介入艺术市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是,这样一味的推高价位是否有益于艺术市场的良性循­环,让外界很容易将“天价”和“做局”联想在一起,拍卖的透明化程度仍是人们心中的疑问,这些境遇显然已经­成为诸多拍卖公司作为二级艺术品市场亟待思虑的问题。

此外,由于拍卖的“天价”表现吸引了诸多媒体的焦点关注,使得国内拍卖公司大有抢戏之嫌,画廊作为一级艺术品市场实际上还没有完全彰显出相应的市场归属定位。以北京798艺术区为例,众多画廊的运营模式相对而言较为单一,必须得建立起画廊自身的客户群,否则将举步维艰,在这一维系藏家群体的过程中亦存在着诸般不确定性因素。

无论从画廊抑或拍卖公司的商业模式来看,很大程度上受限于模式的单一性以及操作上的偶然性因素,这也使得这两个层面的艺术品市场或多或少地受到外界的质疑。其中,最大的一个方面则是艺术品交易的透明度以及真实性,这点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在和人们大打太极,成为很玄的事情,直接导致大众乃至藏家都非常谨慎。

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种种迹象来看,固有的诸多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急速转换的泛市场化经济需求。近期随着全球金融大环境的回暖和复苏,艺术品投资作为与楼市、股市并驾齐驱的“第三极”,逐渐成为主流资本关注的热点,牵动着人们紧张的市场神经元。在此,艺术与金融开始联姻,二者之间的关联日趋密切。与此同时,艺术品金融服务也要迎­头而上,紧跟市场的需求。在这种环境下,国内一些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的“艺术品权益拆分模式”令人备受鼓舞,犹如给艺术品市场和金融市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在此,以上海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产权组合1号——黄钢作品”为例来简要透析。

艺术品金融化必将拓展市场容量

2010年12月12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艺术品产权1号——黄钢作品”,并以“艺术品权益拆分”的模式正式挂牌上市。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授权上海香地雅道艺术品中心作为“艺术品产权1号”管理人组建产品,并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下设的艺术品投资者俱乐部内发行。据悉,此次“艺术品产权1号”将主要集中黄钢的“红星和箱子系列”以及“经版菩提树系列”等代表作,发行额度为2500份,总投资额2500万,将艺术品份额化,每份以咫为单位。对于这种份额化分配概念是否有一定的市场因素的考衡,在此暂且不论。目前,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在尝试建立网上交易展示与网下展示相结合的虚实双重交易模式,力图改变目前艺术品展示与交易分离、艺术品与投资人分离的局面,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展览厅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上海文交所选取艺术家黄钢的作品作为试水,较大程度上还是出于安全起见。艺术家黄钢现正值其艺术创作的成熟鼎盛期。黄钢的艺术作品具有深厚的东方文化底蕴,且受到西方学术界及收藏家的认可和追捧。其单幅作品创作周期较长,市场流通性较好,作品价格具有较确定的上涨预期。

无论在艺术家的选择上抑或在发行方式上,上海文交所将黄钢的作品打包后分割出售权益,这种方式在国内可谓是一次创新。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一方面缺少专业性,另外一方面仍缺少资金。尤其对中国当代艺术而言,这两种情况甚为严重。交易所既是交易平台,又是融资平台,在资金进入的渠道上又打开了另一个渠道。实际上这种新颖的模式对艺术家作品的销售有着正面的影响。今天,艺术市场相对较为混乱且欠缺完善。实际上文交所是艺术品经营机构,能够规范市场的经营行为。艺术家可以将他一定时期内的作品委托给文交所交易。文交所既可以把这些作品当做商品卖掉,也可以交易它们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或者收益权。和拍卖行、画廊只是单纯的买卖艺术商品不同,文交所可以把一件艺术品的各种价值全部发掘出来,然后进行充分的市场化运作,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以投资目的入市的机构或个人,是艺术投融资的平台,这与传统艺术品市场的类型不一样,会对艺术市场的整体容量产生影响。

此外,文交所可以与银行推出的艺术基金形成互补。例如,民生银行推出的艺术基金,有存期限制,必须到期后,把艺术品出售清盘,再把钱归还投资者,形成投资回报。有了文交所以后,有可能变成连续存续,投资者如要退出,不必等到期满,可以通过出售自己的份额来实现。

再者,以文交所方式让资本进入艺术品市场,可以拓宽投资渠道,起到分流资本的作用。初涉艺术品市场的投资者,可以考虑以艺术品份额作为介入的起点。最为重要的则是这种艺术品权益拆分模式的扩大对艺术品市场而言,尤其是当代艺术品市场,它可以更好地规范艺术家与»­廊之间的代理关系,以及各个层面的市场可以更加有效地形成规范的市场梯队。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一个独立的平台,可以将整个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获取相对平衡的市场机会。此外,这种模式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以往艺术品被单人收藏的习惯,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共享艺术品的所有权与收益,从精神整体提升层面来看,这抑或更加有价值。

艺术与金融联姻的隐忧

以上海文交所此次所推出的艺术金融产品为例,艺术与金融联姻在国内毕竟还是新生事物。但是,这种新事物俨然已经引发相应产业链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投资者对文交所这一金融创新是否会感兴趣,仍有待市场的检验。在人们为这一模式的推出振奋的同时,笔者认为仍存在一些隐忧,如不正视这些问题,这些因素在将来则极有可能成为艺术品金融化道路上的障碍所在。

首先,在选取艺术家和议价环节仍值得商榷。艺术品收藏毕竟是一种精神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藏者的个人爱好和情感,投资本身所产生的增值效应往往正是这种精神价值倾注下的突显。然而,资本的注入一旦变成一味的逐利,如此则不仅失去了精神源头的收藏魅力,而艺术品价值增值的前景亦令人堪忧。在合作过程中,文交所必须为合作的艺术家设定出固定的模式,比如在文交所成交的艺术家的作品的上限和下限要定清楚,这是出于对艺术家利益的保护。此外,文交所在和艺术家合作时,必须得达成相对的一致性,比如艺术家的同类型的作品不能通过其它渠道进行销售。否则,很容易引起市场上所流通的艺术家的作品价格不统一,这样就会对文交所客户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其次,文化效应的整一性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文交所在选择艺术家时尤其要注意艺术家作品的特色,今后,文交所会陆续地推出很多艺术品。但这些艺术品之间能否形成一个潮流抑或流派成为一个疑问。如果陆续推出风格类似的作品,那么这种风格的作品很有可能通过资本的力量获得一个文化上的地位。否则,有可能会获得较大创益,但是在文化领域内整体的文化特色仍然是一个缺失。

再者,对艺术品的整体运作上是否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仍是一个挑战。一旦文交所选定艺术家,文交所就会授予管理方对艺术家进行包装和宣传,在此,整个艺术品金融产业链每个环节就不可避免地回到一级市场——画廊的运营范畴。在证券市场上,个股被恶意炒作的现象在国内比比皆是。而文交所推出的艺术产品能否从一开始就按照自身的合理价格有序波动,仍是人们拭目以待的问题。

最后,建立一个完善的艺术品存储体系乃是艺术品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文交所在将来会陆续地推出系列艺术产品,与此同时,艺术品会不断地积累,这时,艺术品的存储问题则就摆在了眼前,存在哪以及如何存放则又成为人们的疑虑之一。目前,有些文交所会和一些博物馆抑或美术馆进行合作,寻求一个解决艺术品存放的方式。从长久来看,这些都是极为欠妥的一种解决办法,毕竟有些艺术品对储存空间的诸多因素要求甚高,现阶段,国内高标准的存储空间可谓少之又少。如何才能解决艺术品长期存储的问题显然已经成为文交所不得不虑的环节。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笔者希冀能够从艺术与金融联姻下的“产品组合”这种模式中寻求更多的可能性,“艺术品产权组合”以权益拆分的模式被推向市场,伊始之初,有赞许也有质疑,这些均在所难免,毕竟这是艺术品市场中的一个新生事物。至于在将来的发展为哪般,那就先让市场风向标飞一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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