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柯律格著,刘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1月版,定价:79.00元。
柯律格是一位享有盛名的中国艺术史学者。牛津艺术史里的《中国艺术》一册,就是由他撰写的。
推想牛津艺术史的受众,本来应当是普通外国读者,他们很可能读不到中国学者撰写的中国艺术史,自然也无从比较。相形之下,大陆读者如接触过一两种简明中国艺术史,再与此书对读,或许更有助益。仅以我的本科教材(洪再新《中国美术史》)作为对比,无论全书线索、讨论范围、关注问题,两书都极为不同。读者倘若已经习惯了按照时间顺序发展的通史著作,柯著的谋篇布局便会显得分外新颖:
《中国艺术》分为墓葬艺术、宫廷艺术、寺观艺术、文人生活中的艺术与艺术市场五章,并在每一章下依时代次序进行叙述。这种做法使艺术得以依照某些(并不彼此平行的)原则分门别类,避免了按照时代叙述各种艺术发展情形时内容扎堆造成的芜乱堆砌,同时,每一类艺术上承下衍的轨迹也能得到更直观的呈现。
柯律格本人的研究特色非常突出,他对艺术品功能及艺术发生的社会环境有着持久的关注,即使在这本普及著作中也未能忘情。相形之下,传统的中国艺术史更像一部上下千年的艺坛点将录,或者国宝花名册。柯氏在导言中明确表示,此书选入的120件作品并非都是经典杰作的代表,“更准确地说,他们代表了多样的与众不同的生活历史”。这种“撰写者的意图”,正是不少普及读物所缺乏的。
不仅此也,导言还开宗明义地讨论了何谓“中国艺术”,指出概念含混的严重弊端——在“中国艺术”的笼罩下,艺术品内部的巨大差异被模糊了。作者无意为它们一一恢复本来面貌(实际上,无论从文物复原或观念史追溯两端着手都不现实),但有志于告诉我们一件东西是如何在漫长的岁月里被认同、解读并纳入艺术史的范畴。这一段闪烁着智慧的光辉,打破了不少“自然而然”的思维定势,值得读者三复诵之。
自从文人在宋代崛起,并逐步成为社会主流,被他们摈斥的艺术品和鉴赏趣味都日遭淡忘。对中国作者与读者来说,正统的,“雅”的观念历史悠久,虽然或隐或显,多少有些难以根除,自然会影响到艺术史著的书写和赏读。相形之下,此著不偏不倚,对无名工匠与天潢贵胄都一视同仁,着力揭出他们对艺术史的影响。市场的反馈也得到较多笔墨,尤其注意指出一些艺术家可能靠卖画为生。如是种种,使本书更为丰赡停匀。
但是,对艺术史有一定了解的人也许会发现,书中指出的大多内容即使不算常见,起码也谈不上新奇。这大概是所有普及型著作都避免不了的。有时候,外国汉学家的著作与国内最新发掘的成果也会显得隔膜。
另外,译者组织汉语的能力令人遗憾。一些句子失落了必要的语法成分,时不免反复寻绎,这种阅读经验可谈不上愉快。有些地方则近于不知所云,原谅我摘引一处,见第73页:
“虽然表现出艺术化的刚毅与自信性格的皇帝肖像画被鄙视为仅仅有照片式的记录作用,但是它们的产生有一定背景,明朝宫廷就属于这样的情况,记录的功能使他们在早先的几个世纪保留了一些尊重。”
几句话间简直毫无逻辑关系可言。回检原文,此处确实不易索解。反复推敲,以为大意当是讨论皇帝肖像画中“艺术表现”与“记录写实”两种成分在历史上的升降。我不敢为后面两句强作解人,但起码可以说,英文“the
most artistic ally assertive of the emperor's subjects might scorn
the merely recording abilities of
picture-making”,绝非艺术表现遭到鄙视,被视为寻常的记录。毋宁反过来,是前者使后者降了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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