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益文化服务作用,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文化部将开展评估全国重点美术馆工作。在文化部网站上,《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暂行)》,《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两个文件已经于1月20日发布。旨在评估美术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公共文化传播功能的能力和实绩,科学考评美术馆的典藏、科研、展览、公共教育和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美术馆加强自身建设,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社会贡献率,同时便于社会关注与监督。
文化部此次评选国家级重点美术馆,对重点美术馆提出的要求是:每年开放时间应在300天以上,要免费为观众提供美术馆介绍、展览介绍、藏品介绍等资料。国家重点美术馆的评估,将面向全国范围内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美术馆。评估特别强调美术馆的公共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要求国家级重点美术馆馆内要设有专门的教育服务区,有周密的公共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公共教育计划,积极举办不同形式的讲座等活动。重点展览项目和外展项目要向公众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讲解服务,要有针对特殊观众群体的讲解服务。国家级重点美术馆还应有“美术馆之友”等群众组织,有稳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美术馆志愿者队伍,培训合格的志愿者每年应为美术馆或观众服务4次以上。日常免费、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要向社会公示。馆内要有无障碍通道。要免费为观众提供美术馆介绍、展览介绍、藏品介绍等中、外文有关资料。设有免费物品寄存处、特殊人群服务设施和设备、餐饮服务设施和纪念品、书籍销售服务设施等。展厅内有观众休息设施。此外,对于美术馆网站的建设,网页更新及时以及交通、环境绿化、藏品资源和管理与学术研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通过对全国美术馆的评估,探索美术馆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美术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评定出“国家重点美术馆”,其“国家重点美术馆”标牌、证书由文化部统一制作和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