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5·8”故宫展品被盗案1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石柏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辩护律师黄长勇表示,还要听石柏魁本人意见,决定是否上诉。
2011年5月8日,石柏魁从北京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展品9件。案件发生后,引发外界高度关注,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安保水平由此受到质疑。
上午9时30分,被媒体称为“故宫大盗”的石柏魁出庭,站立到“被告人”席位上。整个宣判过程中,石柏魁神情平静,没有发言机会。
宣判结束后,现场记者蜂拥而上。对是否上诉问题,石柏魁辩护律师黄长勇表示,还要听他本人意见之后才能决定。
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柏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辩护律师黄长勇表示,还要听石柏魁本人意见,决定是否上诉。
另据资料显示,在《刑法》修改前,共有5名故宫大盗落网,其中两人被判死刑,3人被判无期徒刑。
50年来6故宫大盗落网 此前五人2死刑3无期
资料显示,自从1962年以来,共有包括石柏魁在内的6名故宫大盗落网,此前的五人,有两人被判处死刑,三人被判无期徒刑。
故宫盗宝第一案,1959年8月16日清晨,西间展厅的首卷柜,14页金册中的8页和5柄玉雕花把金鞘匕首不翼而飞。当年11月12日,因形迹可疑,20岁的山东来京学生武庆辉带着赃物及现金坐火车时被乘警抓获。1960年3月的一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国宝罪判决武庆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国范案,1962年4月16日夜,盗宝贼孙国范翻进珍宝馆。打碎展柜的玻璃,拿出了金碟金碗,还将两颗大金印装进背包,正准备原路返回时,故宫已被封锁,200多名民警和武警正等着他。1962年12月,孙国范被判处死刑,很快被执行,成为解放后故宫盗宝案中第一个被枪决的罪犯。
陈银华案,1980年2月1日上午,23岁的陈银华看中了硕大的“珍妃之印”,他趁工作人员开始做闭馆打扫时,将重达13.6斤的“珍妃之印”盗走。最终,他还未走出故宫即被抓获。陈银华于当年8月1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韩吉林案,1980年夏天,韩吉林也意图偷走“珍妃之印”,但他刚用石头敲碎养性殿玻璃门,就被赶到的警卫人员抓获。被逮捕三个月后,韩吉林被判处死刑。
向德强案,1987年7月,向德强意图偷盗乾隆皇帝用过的一把匕首,于是他隐藏在故宫角落里。天黑后,还没等他想到进入的办法,赶到的安保人员已将他抓获。1987年10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向德强有预谋、有计划地盗窃国家珍宝,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其犯罪未遂,可以照未遂犯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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