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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中国 | 时间: 2008-07-31 09:40:32 | 文章来源: 艺术中国  回轩/摄

逻辑的有限性——简析当代艺术中的观念与思想

孙磊

思想通过艺术了解自身。

      ——苏珊•桑塔格

所有能思考的事情都可以思考清楚。所有能说的事情都能说清楚。但不是所有能思考的事情都可以说。

      ——维特根斯坦

  当代艺术的复杂形态为我们提供了有关今天社会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本状况,它是伴随着市场资本、竞争机制、意识形态娱乐化、信息开放、大众参与等形式的运转而前行的,其潜在的动力常常不同于以往某种精神品质与人文关怀的要求,而迅速沦落为一种狂暴的消费驱动力。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艺术家不可避免地被盖上了时代的戳章,也就是这种具有加速度的、狂欢的、即时的、商业的艺术现实境况。那么,在这种现实景况下产生的艺术视像无论在语言形式上还是在思维形式上都呈现出非常明显的观念特征。“观念艺术”成为当代艺术的主导力量。

  其实,这里含有两个意思。

  首先,中国当代语境下所谓的观念艺术与西方观念艺术的概念有所区别,西方观念艺术是有其艺术上下文关系和脉络的,它主要来自“达达艺术”中对质疑、批判、解构等艺术手法的视觉化尝试,以及六、七十年代产生的概念艺术的延展。虽然其概念的外延有所拓展,但实际上仍是有其相对具体的针对性的,尤其针对“艺术”一词所蕴涵的内容和意义,在重新审视中获得某种更新。而在中国当代艺术中,观念艺术的指涉是相对泛化的,主要指与思想和观念有关的思维、意义、内涵、语言等各种当代艺术形态,既有西方观念艺术强调的艺术批判性和反审美中心主义等特点,也有对中国现实背景下的当下性与现场感的智性处理,更重要的是,它扩大了“观念”所局限的概念含义,使之不仅仅在思维与语言方式上,而更多的在艺术的认识上拓展了表达的可能性。

  其次,从本质上讲,中国的观念艺术实际上是“思想”的艺术,除了对艺术观念性的强调之外,尤其重视思考的引伸,注重在思考中引入更多的现实活力。因此,思想意味着从问题出发的活性现实观照,意味着如何在提问时保持现场的时效性和当下性。另外,观念艺术在西方常常是作为艺术类型而存在的,而在中国当代艺术中,非类型化却是它的一个主要特征。并且,以思想为背景的观念是作为线索而存在的,而非西方艺术的观念中心化,也就是说观念不是目的,而是某种可能的指向。

  思想与观念在艺术中是如何达成的?或者说在艺术中通过什么手段思想和观念能够实现其功效?构成思想与观念的基本条件和因素是什么?更进一步说,它们的结构到底是怎样的?

  我想,这一切与逻辑有关。

  逻辑是舶来词,英文拼写是 logic 。其主要的意思是:思维的规律。进一步讲就是有关概念、判断、和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能够清理、分析混乱无序的事物,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相应地组织和排列,建立起应有的相互关系。

  从思想的角度讲,逻辑是骨架的部分,是其结构。也就是说,在当代艺术中,逻辑意味着某种力的承载,意味着某种内在结构。观念艺术中的“观念”二字,主要指的是艺术中的思维方式和思想定式,它们的基本结构是来自逻辑的。比如,我们知道当代艺术是以提问的方式往前延伸发展的,不管是对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的提问,还是对艺术本身问题像形式、语言、结构等范畴的提问,都是以有思考秩序的逻辑关系为前提的,否则,提问是无效的,其艺术价值微乎其微。由此看来,提问本身就是逻辑的表达,在艺术中,无逻辑的提问不构成提问。

  从艺术如何达成的角度看,逻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思维方式上的和思想定式上的。首先,以逻辑为语法构成思维方式。我们在各大艺术院校的教育中常常听到一些“放射性思维”、“发散性思维”的词语,以及相关的某些课程,它们往往都是为艺术创作或者设计创意而设的课程,其学习的具体东西实际上是有关艺术创作和设计创意的语法。那么,这个语法正是逻辑的语法。再举一个例子,画家创作常常需要先构建草图,当代艺术家更是强调艺术方案的作用,“草图”与“方案”正是艺术家在语法也就是思维方式上所进行的逻辑尝试。其次,以逻辑为语言构成思想定式。一件艺术作品,尤其是当代艺术作品,其语言的自由度常常来自逻辑所提供的空间大小,以及由它构建的语言之间关系的限制性与距离大小。拿装置艺术来讲,现成品是其主要语言之一,它产生的意义常常由逻辑所给予的意义有关,这里有现成品自身原有的使用性质,也有艺术给予它的新性质的意义,同时,它与其它现成品、物件或环境的关系也随着逻辑的先期指向而更具威力,这些当然构成了一件艺术作品的思想定式。另外,从艺术阐释的方向上看,它往往预设了艺术表达的图景和意义,这些都是以逻辑为基础进行的,这些语言的表述实际上是作品思想的目的,或者就是如何建立、进入某种思想的途径,而且,往往这些途径本身也是思想。

  思想是一种品格。

  在如火如荼的当代艺术情景中,思想甚至意味着一种艺术阶层,它几乎驳斥了大部分以形式技术语言为趣味的作品形态,它倡导艺术能从微观的趣味中解脱出来,有意识的揭开一些事物的秘密,或者哪怕将那种揭开的姿态作为可提供的艺术秘密的证据来标识,如在以提问模式为焦点的艺术展现中,哪怕不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艺术几乎不能解决现实的问题),仅仅以提问的姿态保持质疑的能量,思想都会闪现其内在的价值。

  在思想中,逻辑是品味、技术、能力的基本条件。逻辑负责思想的达成,负责为一种热望持续加温,负责一切观看沿着凝望的方向跋涉。逻辑实际上构建了一种理性的、可预知的、相对清晰的凝望,或者,它构建的是一个平台,试图飞跃的人需要积蓄力量的平台。无此平台的人无以为靠。尤其今天,艺术进入“思想时代”的今天,逻辑保证这着一个普遍的艺术现实:艺术的基本品质来自思想。

  因此,思想既是感受性的,也是超越感受的。前者是说思想仍是处于感性烘托的位置,后者表明,思想与感受是在相互超越中自然提升的。那种看到别人的画就说“感觉不错”的时代已经顺风而逝了,这是一个先具有说服力,再进行感受实践的时代。

  某种直线逻辑令人担忧。对市场、资本及其运作而言,政治波普具有世界性受众;玩世主义适合人们对现存心理失衡状态的理解;残酷青春和卡通代表新兴前卫或先锋的姿态等等。这种样式逻辑实际上造成了巨大的艺术泡沫化现象。例如今天大量艺术家蜂涌北京,虽然表面是艺术乃至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更多的是在艺术营区的作用下(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模式化现象),出现了大量的艺术垃圾品。而且仿佛是以思想的面貌出现,实际上是被某种样式思想产品化了。这种逻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思想的主动性,它所秉持的样式化特征是思想的反动,也就是说,思想始终是具有活力的,尤其在其独特表述的层面上。一旦思想凝固为一种样式,它必然呈现出反思的能量,以至于对既有的东西进行重置,这也正是逻辑动力的表现之一。

  思想独特性的呈现主要是以反思为中心建立的逻辑体系在艺术中起到了主体的作用。所以观念艺术总是极具思考力度的,所有的智性因素都几乎朝向某种反驳作用,也就是反思力。从反思引入更深刻的思考,这是当代艺术的特点之一。

  另一个问题是作品的相似性。尤其是在当代艺术作品的观念形态上,艺术家有了想法或者具体制作方案,常常都不示人,直到作品完成,它的语言及其语法都是保密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怕“这种想法”被剽窃,被别人使用,而自己的作品就会失效。这样的逻辑与前者是相似的,但它至少预示了一个问题:是否以逻辑为主干的思想与观念本身就是艺术最终的表达?或者艺术是否到逻辑或者思想为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最高的艺术是无常的,匪夷所思的,指向那些难以名状的一切,指向未知、神圣、神秘但能够感知的一切,指向深邃而清晰、深刻而简约的一切。所以,逻辑终究因其内在的确定性等因素而不能成为不可思议的东西,也就意味着不能成为艺术表达的最终目的。

  逻辑不是目的、结果,而是手段、过程。逻辑是有限的。

  对艺术创作而言,以思想与观念为依托的逻辑表达有其应有的有限性。在《观念的误区》一文中邱志杰就已经申明,艺术不是意图的“设计”,不是“为了获得效果B,手法A可能是最好的”。这里的效果实际上是对逻辑结果的最终界定,而艺术的结果,怎么能提前界定呢?邱志杰说得很好:“用设计为标准来控制事件是对事件的阉割。”因此,艺术不是逻辑的结果,进一步讲也就是艺术不是思想与观念所达成的预设效果。逻辑是艺术可能性的理清,它建立的是一种方向,一种充满可能性的方向,而且在行动的过程中它试图努力促成的,始终是对这个方向进行反思的校正和逾越。更重要的是,方向下并没有一个终极的点作为结果给予艺术家,它所能给予的可能仅仅是一束微明的光,沿此前行是一种訇然的明亮。

  逻辑的有限性对艺术创作尤其是当代艺术创作而言都是一个亟待认清的问题,无逻辑的创作与无知有关,而过于依赖逻辑,只能得到比预期效果更差的结果。

  但丁在构建伟大作品《神曲》的时候,逻辑使其结构宏大有序,对“地狱”、“炼狱”、“天堂”的设置,除了但丁超凡的想象力之外,其深入细致的逻辑能力也是令人惊异的。但真正使这部作品具有璀璨光华的并不是这些因素,而是在具体写作中那种匪夷所思的神秘的未知力量。如对地狱的描述如此深刻,而天堂似乎显得空洞、虚幻,这些不是但丁预先逻辑化的。另一个例子是他在描述因偷情而打下地狱的保罗和弗朗西斯卡两个人物时,对他们的罪恶判定与对他们爱情忠贞品格的赞颂之间的矛盾,使但丁明显超越了原有的逻辑,而上升至更为自由的精神空间。《神曲》的价值恰恰在这些越出逻辑界定的地方,也正是这些地方发散着人性自由的独特光辉,散发着神秘未知力量的熠熠光芒。

  如此,强调艺术的实验性、可能性和非逻辑性,实际上是在艺术强调一种努力,那就是在逻辑的基础上超越逻辑的努力。

  我们目前对王广义、张晓刚、方力钧等艺术家的作品之所以不满,原因之一正是逻辑的有限性导致的。当我们在他们画面中识别出他们以逻辑的方式建构的那些符号转换和意义指涉,并且那些转换和指涉并没有超越他们自己和观者的逻辑范畴,我们当然不能得到应有的满足。由此,他们作品的思想表述就会显得直白僵硬,虽然其转换和指涉的意义在逻辑构成上具有一定的当代性、深刻性。但这种思维模式的僵化使其丧失了大量的水分,而不能有足够的绽放空间。

  逻辑的有限性事实上是对思想表达的反思,也就是说,观念艺术在强调观念的时候总是要面对如何认识并清理自身的局限性,它要求去努力触及那些不可企及的一切,它是不可思议的,也就是说,思想的高处不是可以阐释的部分,而是可以意会却不可阐释的部分。由此,艺术家尤其要警惕作为思想或观念基本骨骼的逻辑的有限性。

  认识到逻辑的有限性。就能认识到逻辑在艺术创作而非艺术理念中的具体作用,就能努力让作品更干净、有效、到位。

  逻辑本质上讲是一种减法。肃清艺术中妨碍表达的杂质,梳理艺术语言之间以及与理念之间的关系,以最小的代价展开艺术最大的空间。

  逻辑是有法,艺术指向无法。表达就是从有法到无法的过程。

  认识到逻辑在以观念、思想为核心的当代艺术情境中的作用,也就能更好地认识艺术真正的形态是自然的、自由的、不可辩驳的、无法预知的、匪夷所思的。换句话说,是一种逻辑作用下的非逻辑形态。

  于凡、潘毅群、黄岩、马轲、岂梦光正是这种艺术现实的实践者,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暗自推演着这种现实,逻辑承担着他们思考的价值,逻辑的有限性促生着他们情感与精神的活力。以他们的艺术为案例也许是一个契机,一个在当代艺术无限的“观念”风光面前重估“观念”价值的契机,一个在思想与观念中建立反思机制的契机,也许,也是当代艺术从浮夸纷杂回到沉实自然的契机。

  但也许是误解。

  如果这是误解,我们就从误解开始。因为误解也有反驳的强力。

                      2008/7/1 于中央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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