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黑龙江考点)
一、学校名称:吉林师范大学
二、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批准均可报名,文理兼招。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女身高1.60m以上,男身高1.70m以上。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及发放合格证比例
吉林师范大学,全部招收本科专业。美术学(师范类)14人;艺术设计(非师范类)18人;绘画(非师范类)10人;动画(非师范类)8人;音乐学(师范类)25人;音乐表演(非师范类)20人;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25人。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会酌情调整招生计划,合格证的发放比例为计划数的4倍。
六、学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美术类专业5940元/年;音乐类专业682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6820元/年,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的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八、报名手续
考生须按指定考点报考,报考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0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报考音乐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报考美术类专业考试时不分专业,报考音乐类专业考试时可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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