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试科目及分数
(一)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
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限用黑铅笔或炭笔)(150分);速写(时间为30分钟)(限用黑铅笔或炭笔)(100分);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150分)。
(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100分)。
要求: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则视唱练耳科目考一次即可。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命题故事创作与影视作品分析)(150分);特长展示(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也可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
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考点(黑龙江省美术类、音乐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日、3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4日
报名及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十一、报考高考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或省招生办(吉林省美术类考生和辽宁省的美术类、音乐类考生)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吉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课考试。
十二、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网 址:
成绩查询:
E-mail :
咨询电话:0434-3294661
吉林师范大学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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