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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录取艺术特长生何以遭质疑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7-27 08:53:59 | 文章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在报上看到一条消息:北大招生办主任秦春华介绍,每年北大招收三四十名艺术特长生,共有三种方式享受降分录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可达到150分左右。

这则报道很短,毫不起眼,很容易被人忽略。但对稍具敏感性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重磅新闻。果不其然,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仅在搜狐跟帖评论就多达4千多条,且大多持强烈批评态度。例如,有网友指责:“明显的走后门,不公平!有人学了几天架子鼓,也作为特长生被录取了!”

担心招生腐败,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不过,这里我想举两桩同样引起过舆论关注的案例。一桩与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即“陈丹青请辞事件”。2004年10月,当年作为“百名人才引进计划”一员而成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陈丹青向校方提出辞职。到了次年,这件事发酵演化为一场公共讨论事件。陈丹青在《辞职报告》后面专门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原来,这是由于他连续4年都没办法招到一个研究生。

这并不是说没有好苗子,而是不少艺术专业底子很好的学生,因为要考外语、政治两门课程,被挡在了艺术学院大门外。例如,在2001年的博士生招生中,5名入围考生全部因外语不过关而被搁置。其后,校方同意以博士课程访问学者名义招入,然而这5位访问学者在转为正式博士生的外语考试中再度失败,结业离校。又如,在研究生报考中,有一名考生以业务最高分90分入围,却又因外语、政治各差一分未被录取。

愤而请辞的陈丹青感慨道:“对任何一位想当艺术家的青年,今日的考试制度是不折不扣的荒谬与侮辱。”

另一桩事件与艺术无关,但与专业招生有关。这就是同样发生于2005年的“贺卫方罢招事件”。贺卫方因质疑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招考制度,愤而暂停招收硕士研究生。他在公开信中称,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设计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陷,考两张综合卷涵盖多达十门课程,这样的考法足以让那些爱好(法律)理论和历史、并且对此已经有大量阅读的考生被卡在门外。例如,当年参加法律史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连相关常识都难以回答,最终4个名额只有一个过关。

这两起招生引发的风波,共同之处在于当事人均对招生考试忽视专业素质、又过分强调其他非专业课程表示强烈质疑,认为这不是培养专业人才的好办法。由此再来看北大降分录取艺术特长生的事,固然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办法有所区别,但可以说,这应该是重视专业素质的一种自主招生手段,为什么也会遭到如此强烈的反对和批评?

依我看,这并非陈丹青等人错了,当然也不见得是网友的担忧毫无道理。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们一方面对应试教育(因其具有相对公平性)还抱有依赖心理,另一方面又对自主招生缺乏信心,认为这样很容易被那些有权有势者钻空子,而且事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支持了这种质疑。只不过,如此一来,所谓招生体制改革难免前也前进不得,退又无路可退,走进死胡同。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应试教育体制必须改革,这是普遍共识,然而自主招生在现实中遭遇各种招生腐败现象的狙击,却也是一种无奈的现状。北大降分录取艺术特长生,且不说这已实行多久,也不谈是否真的出现招生不公,一听说最高可降150分,人们就风声鹤唳,群起而攻之,这恰体现了当前招生制度改革的尴尬与困境。

就事论事,我并不反对降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否则招生工作便可能出现陈丹青、贺卫方等人所控诉的种种弊端。同时,我也不认为网友的质疑有什么不妥,毕竟这也是基于现实情形的一种合理想象。

个中关键在于,在加大自主招生及降分录取力度的同时,必须严格设计和完善降分录取的相关招生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开透明程度,使之成为招收与培养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而非滋生招生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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