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摘自《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 编)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进入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的新阶段。自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扩大高校招生规模重大决策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2009年,我国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8%提高到24.2%。目前,我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在学人口最多的国家,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大国。但与此同时,必须把稳步发展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切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从严控制规模增长。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2009年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将从2979万人增加到3550万人,在学总规模只是适度增长,11年增量不足600万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主要在于优化结构、增加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需要说明的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条件看,保持高等教育以上规模的适度增长,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这与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强调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并不矛盾,而是充分考虑了各行各业对专门人才的紧迫需求、学龄青年受教育的迫切愿望以及提升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的需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世界上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既低于2007年毛入学率为26%的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2005年毛入学率为46%的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从长远看,我们还要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要全面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一是各级各类高等学校要全面提高质量。提高质量不是少数高校的任务,而是所有高校共同的职责,包括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普通高校和职业高校、研究型高校和非研究型高校等各级各类高校。只有所有高校的质量都得到相应的提高,才能带动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二是在高等学校三项职能上全面提高质量,包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在内的整体水平都得到全面的提升。
要树立与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相适应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从24.2%提高到40%(由于我国18-22岁适龄人口将从现在的1.23亿人下降到8700万人,减少约3600万人,因此即使维持目前在校生规模不变,毛入学率也会自然提高到34%),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会进一步提高。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精英高等教育模式就需要实现转变,即既要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又要大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对不同类型人才,不能使用统一的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而应坚持全面、多元、多样的质量观。
要把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作为衡量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一流大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方面。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与科学领军人物,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新成果,增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在世界高等教育中的比较优势,切实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要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带动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学术团队,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境外优秀教材。
要实施重大发展项目,带动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旨在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项目,包括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高校提高质量,并以质量带动规模、结构、特色、效益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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