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涂鸦的种种态度
与涂鸦飞速发展的现实相比,法律条文则显得相对滞后,以致很多地方只能按照乱贴乱画的违法行为处理涂鸦人员。
在国外,意大利国会批准的一项公共安全修正案规定,被抓住的涂鸦艺术家将被判刑、罚款,因为在列车、巴士、博物馆、历史古迹上涂鸦的行为日趋严重,并已成为社会问题;在我国香港,今年7 月,法国画家泽夫斯因涂鸦而被控以670 余万港元的赔偿金,并被香港警方拘捕,最终泽夫斯被判处处以罚金87 万美元(约合559万港币)。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内地,未经设施拥有者许可的涂鸦可能触犯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违法或犯罪行为。
有关专家认为,涂鸦者在涂鸦时,应以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对他人构成损害为底线,具体来说要注意3 个要素:涂什么东西,要注意不要对他人构成侮辱或伤害;在什么地方涂,要注意不要损害公共设施或古迹;在什么时间涂,因为重大节庆期间一般不允许涂鸦。
记者在调查时也发现,大部分市民赞同“涂鸦使得人人皆可为画家”,但在表现自身情感的同时,最好不要影响别人的生活。
《北京之墙》(局部)
被规范的涂鸦还是涂鸦吗
涂鸦作为一种城市元素逐渐在国内流行,并得到很多城市的管理者默许或认可。而文化墙等公共涂鸦以疏导的方式,使涂鸦限定在可控的范围内,如北京的奥运涂鸦墙等,一些公共涂鸦甚至成为当地的一道风景线。在天津的一些社区,则使用社区涂鸦占领小广告阵地的策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大力是最早的涂鸦爱好者之一,在上世纪90 年代的北京涂鸦界影响力极大。他认为,如今涂鸦变成了一种时尚,这已经背离了涂鸦的反叛精神,实际上已经不是涂鸦了。因此,2007 年张大力封笔,不再涂鸦。
随着“涂鸦是一种城市文化” 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更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参与组织规划涂鸦墙。为政者的出发点大致是,考虑到城市的环境面貌,规划涂鸦墙既可以防止乱涂乱画造成的环境问题,又可以形成地方景观,进而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然而这似乎与涂鸦的原初定义不符。
对此,孙振华认为,国内在接受涂鸦这种艺术形式时上有点差别,把涂鸦简单地看成了一种装饰。他说:“涂鸦是民间的东西,还是还给民间比较好。规范化使涂鸦成为一种景观装饰工程,效果并不好,这不仅背离了涂鸦的本质意义,也降低了它的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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