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艺术院校的设计类专业将造型基础训练的重心,从素描、色彩课程转移到形态构成训练,除了常说的三大构成(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之外还延伸出利用电子设备及其它科技仪器进行的虚空间、声光形的研究。课程的排序也是由形态构成入手,而不是先素描色彩后形态构成,从而改变了艺术院校的习惯做法。
基础造型的训练,从写生为主的素描色彩引入(虽然目前的写生意义早已从传统模式中解脱),还是直接从图形与空间创意的形态构成切入,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主张。课程安排的时序是时间上的布局和位置,孰前孰后似乎不是关键,因为其表现形式不外乎是一种外在的现象,与内在的课程内容和手段好像无关。然而,却体现出来的或许是一种观念和意识。
课程计划安排是在构筑一个系统,系统内部又有各个子系统,子系统之间相互关联。它们的关联状态,结构形式,都直接与课程的时间排列有关,并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成果。
形态造型基础课程是大学所有专业课程系统的一组子系统,也是一个学科群落。这个群落分为两个更小的子系统:科学知识为主的学科族群,美术训练为主的学科族群。每一个族群内因知识种属不同,分化为一系列具体的学科,如素描、形态构成等。而每一门具体的学科又因形式内容和形式表达的不同,再度分为子课程或课程单元,如 形态构成分为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综合构成。
系统学的概念告诉我们,大的系统是由各个子系统按照科学的规律构建起来的,子系统内部又由更小的子系统按照科学的规律构建……系统能否正常或良好运行,主要是系统内部的构建形式是否合理,子系统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达到力的平衡所决定的。
这种平衡与课程的排序和课程时间量相关。一个教学系统是否平衡,不仅是排序和时间量之间的关系,课程内容的设置、具体的教授手段也是关键的所在。因此,这种平衡往往只能保持一个相对的时间段落。由于外部和内部的变化,将会打破这种平衡,如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教育制度或教育观念的改变,教学具体内容和方式的变化,学术思想的影响等等,需要重新调整系统内部的关系,以达到新的平衡。
20年来艺术设计教学进行了诸多的变革,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信息化时代,人们的哲学、思想精神、物质观念、自身需求起到质的变化,原有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也同样受到极大的挑战。有关艺术教育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这就是不断调整系统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必然的学术研究。
表面上看,课程的安排计划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系统结构。如果考虑到教育与教学的实践,则可视为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内部的关联关系会受到课程课种的时间量、时间的位置、教授的内容、受教育者的情况、行政的强制性作用、教师个体或群体的素质、社会评价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教学虽然不能与教育等同,但其效能同样是深远的。这种效能的后果或许短期中即显现,或长期地慢慢显现,甚至十年数十年。
1.课程时间序列的两种看法
以下陈述不同的排课观点。我的信息渠道非常狭窄,通过个人存量很小的信息看到有两种基本观点:
1.1. 形态构成先入为主——主张直接从形态构成进入教育的学者认为,绘画和设计本来就不是一回事(从广义上讲,绘画也是一种设计,这里说到的区别是指实用设计和纯艺术的绘画。),训练的开初就应当规避对现实客体的描摹,回避视觉感知的常规 “真实”,认为设计者的真实是“符号化”“象征化”“表意化”的、另有一套运作规律的世界。主张开课之初就立即执行全面的全新的创意尝试,以“另外”的眼光看待世界。并且相关的科学知识、法则规律与创意同步展开,直接将科学知识和法则纳入创意。因为,从创造的角度讲,最需要的是科学的思维方法。而知识和技能并不是决定性的,创造是知识和技能的合理运用,是超越现有知识,超越人们现有认知限度的一种过程和结果。应用必要的空间元素,创造超越视觉经验之外的“头脑中的理想世界”,并将头脑中这种理想的“虚无空间”以现实的手段传译为可视可触摸的实体,即对“虚无”的一种“现实显影”。这种创造强调“全新”,是对个体经验的“全新”,或对集体经验的“全新”。
另外,与空间设计相关的专业,除了多维视觉体验外,还必须重视多维度的触觉心理体验。为了强化多维度思维的培养,主张从二维绘画状态中逃逸(不是否定二维图示图解,而是从本质上忽略“绘画”。),以便更好地发展头脑的“虚无空间”。
用二维方式转述三维或多维现象受到诸多局限,二维的思维方式一旦形成定势,便很难跨入三维或多维的思想境界。必定平面的行为和立体的行为大相径庭,空间造型设计行为不能限于只有两个维度的“纸面上的表达”,“纸面”上的能力也不能代表真正的多维度空间的创造能力。
1.2. 色彩素描是基础之基础——而主张从素描色彩着手的学者认为,无论是绘画还是设计,“描绘”作为一种语言一种传导思想的手段是不可能消失的。描绘的本身永远都是视觉艺术必须的基础能力。人的视觉审美从眼、心、手的启蒙开始,感官的觉悟,心灵的体验需要通过对周遭环境和客体的观察分辨,头脑的策划,最终准确细微地表达呈现。表达呈现的形式可以是客观再现,也可以是主观意象。当然,作为写生,不管是客观呈现还是主观表意,都是以现实客体作为“模型”参照的,这种参照也涵盖了个体创意成分。当有了基本的色彩素描能力,再转入任何造型艺术的学习都比较容易,因为已经奠定了审美的基础。(这是直到目前还被部分人认可的观点。)
关于对创造的认识是与1.1.中陈述的观点一致。多数人认为在学习基础知识和掌握基本技能的最初期间就应该同步展开创造。知识的学习、技能的训练和创造三者具有共时性。如否,知识和技能就将束之高阁,成为无作为的知识,无实效的技能。知识与技能不与创造发生联系,不作用于创造的过程,知识和技能存在的价值将大打折扣。知识和技能是应需要而学习的,知识的学习不是简单的“输入、保存”,不是为了身怀绝技而进行的痛苦 “磨练”。只有在创造的引领下,知识和技能才能够产生“恰好”的作用。
另外,必须对“写生”加以说明。说到写生,我们前前后后数代人都是从写生开始认识美术二字的,写生的技能本身就是能力的重要评价要件,这种评价观点直到现在还被许多人认定。需要说明的是,素描和色彩并不仅仅代表写生,特别是目前。素描色彩是个宽泛的概念,如何引用才是实质。即便写生,也包含诸多形式,不一定是客观再现。即使再现,也必然存在如何再现。抽象的元素存在于现象中,无论写生或是创意都可以从现象中提取。被归纳过的形态是现实物象的抽象图解,超越了一般视觉现象。无论在素描色彩、形态构成范围内都可以进行,重要的不是进行,而是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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