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几年唱片业的衰落无需赘言,未来,还会有传统唱片公司类型的经济体存在吗?我认为会。虽然行业看起来奄奄一息,但唱片公司在音乐工业(music industry)中仍负担着一些功能。在这些功能有足够好的替代品或进化品出现之前,唱片公司还不应该死去。
如果可以有所期待的话,下一个具有影响力、甚至具有决定性的中国唱片公司会来自哪里?我猜测,很可能,而且应该从互联网企业中孵化出来。
孵化方式可能有很多种:大型互联网公司事业部的新部门、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离职员工带着人才和资金创办的初创公司、已有音乐类网络公司的业务扩张、风投扶持的横空出世的草莽企业家,都有可能。但无论这个公司以何种方式产生,吸取多少传统唱片业的血液,它都必须带着绝对的互联网和数字时代基因,才可能成为一个决定性的唱片公司。
届时,“唱片公司”这个名称应该会被弃用,用回“音乐公司”或者“录音制品公司”的说法,因为“唱片”将会成为收藏界的名词,而这新公司,是实实在在要在市场里扑腾,掀起腥风血雨,大把捞钱的。
1、唱片公司投资职责仍无人接手
很多乐迷,尤其是摇滚乐迷不喜欢唱片公司,认为他们一身铜臭,垄断版权,逼迫天才摇滚明星去做弱智电视节目,从乐队的演出费中抽取不义分成,没有创新力,一副黑社会做派。摇滚乐手太招人喜欢了,行业中的“劲爆”一面,往往通过受媒体宠爱的摇滚乐手之口而被过分放大,以至失真。当一张专辑展示出非凡之处时,许多人都认为这全是因为帅主唱的出众才华,却少有人能看到唱片公司于其中付出的努力。
唱片公司扮演的角色,是艺人的发掘者、投资者、咨询者。他们为乐队提供生活资金,保证其创作自由,保证家境不富足的新音乐人不必放弃刚刚展露的音乐才华;他们为乐队提供设备购置资金,提供包括录音混音、指导教师等专业人才在内的技术支持,保证乐队能够得到更丰富的物质资源和更好的制作条件。
唱片公司中眼光毒辣的A&R部门有着更大的作用,这些对音乐的发展方向有着良好嗅觉的人会为乐队提供建议,尽量帮助他们的音乐不因为乐队成员的性格弱点或什么偶然因素而滑向灾难。因为拥有更多的行业经验和更开阔的视野,他们可以帮助乐队规划长远的走向。这些都很可能化为几个特殊的音符或段落,对作品的成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掘、投资、咨询,对于音乐人来讲,这三个绝无仅有的角色目前仍只有唱片公司可能担纲,但他们已经有心无力。行业的收入得不到保证之后,这些投资向的、需要花钱的业务都被视为成本部门,进而被弱化,但此举让唱片公司失去了造血能力——不怪他们,行业在失血,造血又有什么用呢。许多公司只运营自己的版权遗产,让已成功的艺人吃老本儿,去走穴演出,出精选集,在败落时挥霍最后的家产。
2、互联网也需要内容创造者
几年前,人们还在称赞MySpace,说它让全世界喜爱音乐的人有了更多的出名机会,国内网站和选秀节目也造就了不少“草根音乐人”。不需通过中介,音乐人的作品就能直接传到歌迷耳中,这情景看起来相当迷人,于是,认为唱片公司没必要存在的论调也铺天盖地。
的确,网络压缩了音乐人从“种子”到“发芽”间的过程,但几年过去了,我们应该反思并且注意到,没有唱片公司的扶持,大多数“发芽”之后的音乐人都失去了持续发展的机会。那些轻易露头的小苗,往往被网络一次性消费后便遭遗弃,长不成大树。像以前一样从初出茅庐的歌手慢慢成长为受广泛认可的大众明星的案例少之又少。
数字音乐革命中得到壮大的网络公司和新媒体,没有接手唱片公司发掘、投资的角色:经营内容的互联网公司仍然死抱着它的渠道商身份,甚或有不少还做偷鸡摸狗卖盗版的勾当,新媒体用上了新介质,但也不过是沿袭了旧媒体的中介和炒作职责。他们都没有为乐队和新歌手提供实在的扶持。
如果没有人接手这部分功能,中国音乐行业就没有发展前景,将会被一直限制在欠发达程度。互联网公司,哪怕是提供盗版MP3的互联网公司也知道,若音乐产业持续萧条下去,这部分业务有可能面临消亡。当然,几个门户不做音乐频道,在线试听不更新,再倒掉几个音乐杂志,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人们对听新歌的需求不会消失,所以商业界面对下面这道选择题时,应该没有两难可言:对一个产业的失血放任不管以至消亡,和在产业低位时进行投入将来获得高溢价相比,哪个更好?
7月,某互联网巨头入股财新传媒,小道消息说持股比例可能近20%。多年信息倒手商做过来,互联网也不是意识不到原创内容的重要性。更何况,互联网业界也有那么多爱音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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