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陕西艺术品交易所更名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2〕45号),同意陕西艺术品交易所更名为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
陕西艺术品交易所自2011年6月成立以来,坚持“文化与资本融合,财富与品位共赢”经营理念,依法开展艺术品交易、艺术品投资咨询、艺术品信息发布、艺术衍生品及艺术金融产品的见证交易等业务,构建艺术品交易和文化产权交易平台。
更名为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后,其业务活动主要包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资金结算交割等,是我省文化领域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交易所的更名是陕西省探索并加快文化发展道路的重大举措,是文化与资本深度合作的一次创新之举。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国家重点支持的上海、深圳文交所沟通交流,规范运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陕西文化艺术品市场繁荣、健康、有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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