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艺博院院长陈伟安:
吸引私人捐赠
要打“感情牌”
从广州艺术博物院的前身――广州美术馆1957年建馆至今,接受的私人捐赠数量多达1.3万余件,占到所有藏品的一半,其中有许多是国宝级的藏品。
第一个捐赠高峰期是1956年至“文革”前。香港大收藏家杨铨捐赠了796件书画作品,其中包括一批明清书画精品,如广东明代画家张穆的《七十龙媒图》;第二个高峰期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容庚先生分四次捐献了1088件书画藏品。而我们的镇院之宝――北宋文同的《墨竹图》,也是这个时期由广州收藏家莫元瓒向我们捐赠的;第三个高峰期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当时,在筹建广州艺术博物院的过程中,我们形成了一个思路,要建立以个人命名的专馆。随后,我们建立了赖少其、赵少昂、黎雄才、关山月、杨善深、廖冰兄、杨之光、欧初、赵泰来9个专馆。他们每个人最少都给我们捐了一百多幅作品,多的有一千多件。
从总体数量上看,前两个高峰期,我们一共接受私人捐赠三千多件,第三个高峰期,有八千多件。而从2002年至今的10年时间里,是一千多件。
捐赠为什么变少了?因为时代背景发生了变化。有境界、有实力的收藏家变少了,遗留在社会上的文物也没那多了。文物值钱了,很多藏家开始更多地衡量自己的得失。我们接到不少想要捐赠的电话,但里面真是良莠不齐。有一些人名义上是捐赠,但实际上是想靠着藏品忽悠一点名或利。另外还有一些流传无序,不是从正规渠道得来的私人藏品,即便能够鉴定为真,在很多法律问题无法理清的前提下,我们也轻易不碰。我们还是更倾向于接受背景良好,藏品在行内具有口碑的收藏家的藏品。
对于私人捐赠,我们会有审核流程。当然,我们不会上来就提“鉴定”。尽管组织院内外的专家来鉴定是一个必备环节,但这件事我们会做得非常婉转和慎重,避免伤害藏家的感情。
虽然是捐赠,但政府除了进行表彰还是会给予收藏家一定的物质奖励。当年杨铨获赠了一套在华侨新村的别墅,莫元瓒获得一万元奖励,而在我们这儿设专馆的艺术家、收藏家,每人获赠了一套房子,当时的市场价格大概四五十万。这些物质回报和他们给予的藏品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目前,我们会按照文博界的“行规”,给予私人捐赠以藏品市值30%以下的物质奖励。事实上,真正想捐真东西、好东西的藏家,并不看重物质回报。我们今年就碰到一位姓马的市民,他要给我们捐一幅叶浅予的精品,品相非常好。但他一不要报酬,二不要宣传,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藏品找个好归宿。
坦白讲,目前我们每年的经费,应付征集艺术品这件事是捉襟见肘的。近年来艺博院会通过做好一些个案,来打动艺术家本人或者他的学生、后代,以获得无偿捐赠。比如2007年我们做的杨善深个展,2009年的丁衍庸个展,2010年的陈大羽个展,都花费了很大的心力,出画册,出文集,组织专家开研讨会。展览之后,深受感动的艺术家亲属都赠送给我们许多作品,是完全不要回报的。
尽管我们非常努力地打“感情牌”,但在实践中,和一些优秀艺术品失之交臂也在所难免。现在的艺术品,特别是古画,都是天价。即便按照30%的市值给予奖励,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鼓励私人捐赠,单靠博物馆一己之力是不够的。我认为,应当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建立一套关于艺术品捐赠的规章制度,一是为捐赠者制定税收减免的政策,二是设立适当的奖励基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个人捐赠这条对于博物馆非常重要的征集渠道,高效且长期地运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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