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 篇
以上对书法艺术在今天所处的社会境遇,特别是在都市日常生活的境况作浮光掠影的描述。接下来,笔者则希望对书法艺术界及其周边艺术环境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5 书界弊病
书法界的事情,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1994年,笔者曾发表《当代中国书法散议》一文(载《书法》杂志编《书法评论文集》,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年10月),明确反对书法家成为职业的倾向,反对所谓的种种书法理论及体系的膨胀,反对书法理论家的存在依据,更反对人们为了争夺“地盘”的需要,将书法艺术独立于中国绘画体系之外。十多年过去,我更加坚持自己的观点。
当年六十年代,沈尹默等上海一批老书法家在上海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关怀下,成立上海中国书法篆刻研究会(这就是书法家协会的前身),让书法家成为一种职业,在计划经济时代确实是保护了这门传统中国艺术的延续和健康发展,并解决了一些解放以前就出名的老一辈艺术家的正常生活问题,在当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在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艺术市场蓬勃发展的今天,我们原本保护书法艺术的组织机构已经难于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书法健康发展、多方位拓展的某种无形阻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各级书法协会和组织自改革开放以来,会员队伍不断壮大,机构叠出,报章杂志纷纷,各种展览活动之声势不可为不浩大,但几十年来我们的书法水准总体上却在不断下降,艺术的趣味也越来越低下,作品的质量粗糙,与前辈们相比分明矮了一大截子,前景堪忧。因此有前辈学者曾不无忧虑地表示,书法艺术这一古老文化瑰宝在“继承”、“创新”、“弘扬”、“繁荣”的幌子下,如今只存皮相,精神俱伤,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灭顶之灾,这绝非危言耸听。
关于书法界的诸多弊端和混乱,近来有许多文章揭橥报章,如斯舜威的《当代书法十病》、老城《当代书法十大恶俗》以及曹工化《如何面对丧失文化身份的中国书法》等文字。最近,学者陈履生发表《人人都是书法家》一文,对书坛的某些丑恶现象予以无情挖苦,文章说:
“人人都是艺术家”,“人人都是策展人”,或者“人人都是”什么,已经成为当今艺术 界的奇观。虽然这一说法并不像所说的那样真是人人都是什么,只不过是说从事某一方面事情的人多而已,可是,“人人都是书法家”,几乎是客观的现实。在当今艺术的各个门类之中,只有书法的门槛最低,只要有成为书法家的愿望,继而胆大一点,敢于将自己称之为书法家,那么,就可以美其名曰“书法家”。过去说只要能写字就可以成为书法家,今天,即使不会写字,也可以成为书法家,因为现代书法就不以写字为基础,写的是不是字并不重要。由此,书法家的普遍性就在情理之中。(《美术报》,2007年9月1日)
其实,这种情形并非个别。兄弟单位画院、美协同样弊端丛生,面临很多困境。最近,老画家吴冠中发表《“奖”与“养”》一文,直指要害,引起人们热烈争论。他认为,人工难于培养出高品位的艺术家,对于文艺工作者应该采取以“奖”代“养”,以奖作品代替养作者,“将养‘作者’、‘协会’的皇粮收回,转用于奖,奖作品,奖杰出的作者,奖杰出的某个展览或作出了成绩的某个协会,收购作品,多建美术馆,让真正优秀作品必有出路,作者只许为创作奋斗,流血,付出身家性命,毋须向协会、画院寻求进身之阶”,老画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官方协会的弊病,“协会这种学术性的民间团体应在公平的条件下互相竞争,国家指定一家认作官方,反倒提供了官僚机构的温床,其弊其害已有目共睹。许多许多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工作者不能也不愿入官僚式的协会,协会又岂能包揽作者们的活动?”(见《文汇报》,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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